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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抗日战争期间,边区存在着农业劳动力不足和分布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大生产运动兴起后,边区展开了一个以增加粮食为主的垦荒运动,使劳动力更加显得不足。边区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办法对边区农业劳动力资源进行整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把分散的个体劳动组织起来,使其由个体劳动转变为集体劳动;二是通过移民政策,把地少人多地区的过剩农业劳动力迁移到人少地多的地区,同时把国统区和沦陷区流动到边区的难民安置到农业劳动力不足的地区。在对乡村农业劳动力进行整合时出现了曲折与反复,反映了国家政权在制定行政制度和法律时,如果不考虑民间社会传统,必然和民间固有的、约定成俗的惯行发生矛盾和冲突。当这种矛盾与冲突得到调适时,国家政策就容易被民间社会所接受,推行起来就顺利的多。通过研究表明,延安时期中共在陕甘宁边区对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对建国以后农业以及农村政策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关键词:抗日战争 陕甘宁边区 农业劳动力整合
本文探讨的是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是如何整合农业劳动力资源的问题。关于这一问题,已出版的陕甘宁边区史研究的著作有所涉猎,但仅仅限于对边区劳动互助组织数字的罗列。在边区经济史研究中,对劳动力的不足和分布不平衡、1937—1940年劳动力重组的失败和1942年底西北局高干会议对边区劳动力重组的影响以及通过移民和吸收难民解决边区劳动力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学术界尚无专文讨论。笔者在前人对边区经济史研究的基础上,利用中央档案馆、陕西省档案馆编的有关资料、抗战时期西北局研究室的调查资料以及延安《解放日报》刊登的相关资料,对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在劳动力资源的整合进行论述。
一、边区农业劳动力存在的问题
陕甘宁边区传统农业经济是以个体家庭为主的小农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造成了农业劳动力的分散和分布的不均匀。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在未经过土地革命的地区。一方面,这些地区自然条件较好,人口多,土地相对不足;一方面,没有经过土地革命,土地占有的不均衡,造成了农业劳动力剩余的问题,如绥德、米脂等县。[1] 绥、米两县因土地不足和租不到土地的农民,为了谋生只得外出打工或举家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地区。[2]
二是经过土地革命的地区。一方面,这里的自然条件比较恶劣,人口稀少,有大量的可耕地;另一方面,经过了土地革命,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显得农业劳动力不足,大多数农民雇不到长工。[3] 这种情况在经过土地革命的陇东、延属、关中分区的部分县乡都存在着。造成这些地区农业劳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由于大生产运动的开展,耕地面积增加的速度远远超过了人口增加的速度,即“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劳动力增加的速度是远落在耕地面积的扩大之后,在这些地方,虽然有大量移来的新户,而劳动力仍然感觉不足。”[4] 第二,人口流动过于频繁,即轻壮年人口外流(主要是参军)和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流动(主要是参加当地新政权的行政工作),而前者是主要原因。正如有学者所说:“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许多青年参加了红军;抗日战争爆发后,作为抗日战争的出发点和总后方,边区曾经动员了3万青壮年参加了八路军,此外,还有许多人参加了地方工作与各种抗日组织及工矿企业,因此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5]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是中共的政治中心,非生产人员大量增加,人口压力增大,粮食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在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亩产量都十分低的情况下,增加粮食总量最主要的途径是开垦荒地,增加耕地数量。如何把分散的、现有的农业劳动力资源组织起来进行生产,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粮食总量,是中共及边区领导人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解决办法主要对边区农业劳动力资源进行整合。
二、1937—1940年对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
(一)边区旧有的劳动组织
边区民间有句农谚是“犁怕二桨,锄怕五张”,意思是说两犋牛并耕或是五个人一同锄地,可以提高劳动效率。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在抗战前,边区农民自发的形成了一些劳动互助组织,如变工、扎工、唐将班子、兑地、请牛会、锣鼓班子等,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我们这里主要介绍变工、扎工、唐将班子的组织形式。
变工。变工是陕北地区比较流行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在关系较好的农家或亲戚之间进行。一般有这样几种变法:一种是人工变人工;二是人工变牛工,牛工变人工;三是生产技术上的互助。变工形式多种多样,有经常的,有临时的,有讲情面的(如亲戚、友邻),也有讲好条件要补工或折合工钱的。[6]
扎工。扎工是一种集体雇工劳动的组织,许多出雇的短工共同组织在一起,向外出雇,主要流行在地广人稀的地方,如延属分区的各县和三边分区的靖边及定边、吴旗少数地方。[7] “扎工”是由农村的农民和短工组成的,人数多少不一,少则十个八个,多则三十、五十。扎工中有一个“功德主”、一个“工头”和一个“计帐先生”。“功德主”(或叫“工主”)是扎工的组织者,多是光景较好的农户担任。“工头”是扎工的领导者,主要任务是照顾工人的生活、找工作、借工具,指挥工人劳动。他不仅要参加劳动,而且要起带头、模范作用。“计帐先生”要参加劳动,兼管计帐、管帐、管钱事务。“扎工”分为“走马工”和“朋工”两种:参加“走马工”的工人,多是自己没有庄稼,象“走马”一样,那里工价大就往那里走。“朋工”多半都有些庄稼,不能走得远,给顾主把活赶完后,大家又互相帮助,只有把所有朋工的庄稼做完了,别人才能请去。[8] 从扎工的构成可以看出其特点是:第一,扎工是在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下产生的劳动组织;第二,扎工的人数较多,又有劳动纪律,可以发挥集体劳动的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三,扎工是一种集体出卖劳动力的组织形式,参加扎工的雇工和业主之间是雇佣关系。[9]
唐将班子。唐将班子是由陕南的山阳、镇安、商洛等地转入关中的,因此,居住在关中的陕南移民多用这种形式,主要用于锄地。唐将班子人数多半在10人以上,多至30—40人,普遍在15人左右。组建班子的人叫“包头”,工头叫“领头”,管帐的叫“书班”。“包头”要从每个工人的工资中抽取1/10到1/20,一部分作为下雨天的管饭和各种零用,剩余归包头所有。“领头”一般没有额外报酬。“书班”的报酬是班子解散前,工人给他白做工一天。唐将班子有比较严格的劳动纪律和约定成俗的一些规矩。[10] 它既是对参加劳动农民的纪律约束,又反映了陕北黄土高原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时的行为、习惯和习俗。对于这些约定成俗的规矩,凡是参加这一组织的人都必须遵守。
边区各种旧有的农业劳动组织是农民在长期劳动协作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尽管有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但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有一定的作用,因而,为当地农民所认可。
变工、扎工、唐将班子等传统的劳动互助组织,是农民在长期劳动实践中形成的,有利有弊。利在于解决了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特别是农忙季节里的劳动力、畜力、农具等不足的问题。在组织形式和劳动效益上表现出来的特点是:节省劳动力和资财,劳动紧张、效率高,调剂作用大,有纪律、有组织,不违农时,能够提高耕作技术等。弊在于有些组织只限于本族和至亲好友之间,范围狭隘;组织比较松散,具有数量少,规模小,不普遍,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的特点。因此,它“只是个体的小农业生产之下的一个无关重要的附属因素,它丝毫也没有变更个体的小农经济上述的农民的贫苦和落后的状况”。[11]
(二)边区对劳动力资源的整合
由于旧的劳动组织仍然属于小农经济,是分散的个体生产,且有对雇工剥削因素的存在,它和中共的政治主张不尽相符。因此,为了把农民逐渐引上集体化的道路,在抗战初期,边区根据江西苏区的经验,对边区的农业劳动力资源进行整合。整合的办法是:取消了变工、扎工和唐将班子等民间传统的劳动组织,打破了原来亲朋好友之间的大部分以血缘为纽带的互助关系。以村、乡为单位,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组织了“劳动互助社”、“义务耕田队”、“妇女生产组”、“儿童杂务队”等劳动组织。在边区各级政府的行政干预下,1938年至1939年,边区各县的乡、村普遍地建立起了各种劳动新的互助组织。据统计,1939年,到参加劳动互助组织的达249163人,其中劳动互助社89982人,义务耕田队66347人,妇女生产组53126人,儿童杂务队39708人。[12] 如果以1941年边区人口(数量约为135万)计算,约有18.5%的人口被组织到各种劳动组织中来。如果按农村纯劳动力人口计算,比例将会更高。
由于受到苏联集体农庄的影响,边区政府采取行政干预的手段对乡村农业劳动力进行整合,目的是想将农民逐渐引导到集体生产中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当时起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各县组织义务耕田队,帮助抗属播种、锄草、收割,得到抗属的拥护。但是,其他劳动组织所起的作用,效果不明显。原因是打破原来那种以亲戚、宗族关系为基础的旧的劳动互助组织的做法,并不十分受农民欢迎。大多数农民还是以旧的劳动互助组织形式为基础,从事农业生产。如“延安、安塞一带的扎工的数量,在1940年大致已达到并超过了土地革命以前的水平。”[13] 这说明,在边区的农业劳动力整合中,国家政策和民间惯行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冲突。1944年,中共西北局研究室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明确指出了这一冲突的存在:
虽然农村有调剂劳动力的要求,虽然民间旧有的劳动互助在自发地增长着,但是从内战时期就组织起的“劳动互助社”等,依然是不起作用。基本原因是由于它们不是农民群众自愿的组织,而是自上而下地按乡、村抄名单式地组织起来的空架子。许多农民还以为它们是政府为了动员义务劳动的组织,所以他们愿意自己组织变工、扎工而不愿意把“劳动互助社”等等充实起来。1940年以后,这些组织都非正式地取消了。[14]
显然,1937年至1940年,边区的农业劳动力资源的整合是失败的。在抗战初期,在劳动力资源的组织和利用上,边区试图以乡、村为单位,组织农民集体劳动,让农民走集体化生产的道路,既不符合边区的民情和传统习惯和行为,也和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的自然条件以及边区的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由此可以看出,建国后,在经济建设中由于急躁行为而导致的行政命令主义和教条主义作风,在延安时期就露出了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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