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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增长率差异,谷物在世界食物贸易量中所占比重大幅度下降,而水产品(03),水果与蔬菜(05),肉类(01)等重要性则不同程度上升。例如,1975年谷物类食物(04)占食物进口总额的28.4%,远远高于其它任何一类食物。到1994年,其比重降至15.5%,已显著低于水果与蔬菜类出口额比重(21.2%)。水产品同一比重值由1975年的6.5%上升为1994的15.2%,几乎与过去出口额最高的谷物类并驾齐驱。我国食物出口中最重要的三大类食物(01,03,05),占世界市场中进口总额的比重,由1975年的31.3%上升为1994年的49.5%,增加了18个百分点。可见,我国食物出口增长与世界食物市场结构变动趋势是相吻合的。
上述世界食物市场结构演变有多方面的复杂根源,但其主要原因应是不同食物收入需求弹性的差异。随着人均收入水平上升,消费者对某些食物(如肉类、水产品、水果等)支出增长的速度通常显著高于对谷物类主食的需求增长速度,这是食物消费需求演变的一般规律。在国际范围内,给定收入增长水平,对收入弹性较高食物的进口需求自然会增长较快。另外,“乌拉圭回合”以来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亦可能对食物贸易扩大发生了推动作用。在较为自由化的贸易环境下,收入上升诱致的食物需求增长的较大部分,会表现为世界食物市场进口需求的增加。
应当指出,过去20年来食物出口扩大,不仅发生在我国,而且还普遍发生在其它众多发展中国家。据Athukorala and Sen(1996)报告,发展中国家加工食品出口额由1970年的64.45亿美元上升为715.57亿美元,期间年均增长率为10.6%。同期发展中国家食品出口占非制成品出口的比重由23%增长到37.5%。发展中国家出口食物中,鱼、虾等水产品增长最快。它在发展中国家加工食品出口总额中比重,由1970年的8.8%上升到1994年30.7%。如果和其它发展中国家加以比较,可以发现,从总体上说,我国食物出口有较好表现:我国水产品(03)、水果与蔬菜(05)出口以及食物出口总体的增长率显著高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然而,即便在出口增势较好的这几类食物上,我国仍存在许多差距。例如,我国肉类(01)出口增长率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与某些食物出口有上乘表现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差距更大。例如,1980―1994年间泰国肉类(01)、水产品(03)出口年增长率超过20%,远远高于我国。智利同期上述三类食物出口总额及其出口增长率,印度尼西亚上述三类食物出口增长率亦都高于找国(参见卢锋1996,第15页,表10)。这些差距从一个侧面显示出我国食物出口未来增长的潜力。
四、我国食物政策调整的第三种选择
上述分析表明,80年代以来我国食物贸易的结构演变并非短期和偶然现象。一方面,我国由于要素禀赋特点,对若干种重要食物(水产品、水果与蔬菜、肉类等)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上述食物由于收入需求弹性较高而具有较大的出口市场扩张潜力。还应注意到,正在进行的国际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改革已成为难以逆转的趋势,因而会对食物贸易扩大规模产生长期影响。因而,我国进一步扩大具有竞争优势的食物出口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
这一食物交换食物模式及其经济合理性,为我国食物政策调整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关我国未来食物贸易政策,国内外研究人员通常认为有两种选择。一是维持谷物的自给自足方针。这一政策技术上可行但经济上成本高昂。二是实行自由贸易的可能。人们普遍认为,这一选择会导致我国整个食物净进口的大量增加。但这一选择方向的赞同者相信,食物净进口增加所需要的外汇需求,可以通过进一步增加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出口来满足。①如果本文揭示的食物交换食物模式可得到进一步发展,则可能在这个重大政策问题上代表第三种选择思路。这个选择包括两个政策要点:一方面,重新检讨传统的谷物自给自足方针,改革谷物贸易体制和政策;另一方面,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采取切实政策手段,促进我国具有优势的食物出口增长。其基本取向是,依据比较优势原则,顺应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以及外部国际环境变动的新形势,在食物经济领域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合作。①
这一选择方向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能带来的潜在利益是显而易见的。食物出口能通过它强有力的后向联带(Backward linkage)作用对我国经济产生积极影响。尤其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出口食物包括较大的农村生产附加值,因而能够对农民收入增长发挥显著作用。众所周知,农民收入是有关我国经济发展全局的一个战略性问题。给定我国现阶段的资源禀赋条件,向具有出口竞争力的食物生产部门适量转移资源,能够通过扩大食物贸易实现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本文研究揭示了形成上述收入增长效应的三个途径。首先,对于需要耕地投入的出口食物(如蔬菜)来说,其生产活动能较为密集地利用劳动力要素,因而能在较大程度上把我国农村丰裕的劳动力资源转换为收入。其次,生产某些我国具有竞争力的出口食物,有的无需耕地投入(如饲养牲畜),有的可利用次等边际耕地(如水果)。鼓励这些出口食物的生产,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我国人均可耕地资源缺乏对农村经济发展形成的严重制约。第三,出口食物生产能有效地吸收农村季节性剩余劳动,提高农民收入。因而,如果说提高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是保证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结构转型的根本条件之一,从我国要素禀赋基本特征上观察,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在食物经济方面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加强国际合作,则应是保持和创造农村经济内在竞争活力的一个基本环节。②
此外,食物出口至少还有两方面的积极联带效应。一方面,食物出口增加会对我国食品加工和机械工业产生派生需求,有利于食品工业和机械工业部门扩大就业和生产规模。另一方面,食物出口面临的国际市场竞争,会通过知识扩散(Knowledge Spill-over)和学习效应,对农村企业家人材成长以及城乡食品加业技术,管理素质提高,产生积极影响。国外有的研究者认为,出口食物价值中国内生产附加值比率较高,而常规出口制成品的中间产品较大程度上依赖进口;所以食物出口知识扩散和收入增长的联带效应更为显著(Athukorala and Sen,1996)。
然而,要想充分获取食物出口的潜在利益,有必要在许多问题上更新观念、调整政策。③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需要重新思考、评价我国传统的谷物自给目标。食物出口前景与谷物贸易方针的调整存在多方面联系。首先,为了维持谷物自给方针,谷物播种面积必须在总播种面积中占有很高比例。如果其他需要耕地投入,但利用劳动力较多的食物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那末谷物自给政策便在边际意义上增加了农民生产活动的机会成本或放弃了增加收入的机会。其次,谷物耕地占用率过高使我国农业产出系统对世界食物市场变动的反应受到不利约束。再次,我国谷物价格表现出接近和超过国际价格的趋势(Garnaut,Cai and Huang,1996)。固守谷物自给政策迟早需要对国内谷物生产采取保护性政策,并很可能使国内谷物价格全面超过国际价格水平。这一局面对我国未来食物出口增加更为不利。原因很简单:许多可供出口的食物生产都需要谷物作为原料。较高的国内谷物价格将抬高这些食物的生产成本,从而削弱其国际竞争力。最后,把谷物自给政策调整作为整个食物贸易的一个环节来考虑设计,能够有效控制人们担忧的国际谷物禁运之类特殊事件对我国食物安全所可能造成的危害(参见卢锋,1996,第18页),从而降低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食物体系的调节成本。
有关我国食物经济和政策的讨论,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一个重要事实: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谷物进口量上升,其它若干高附加值食物(尤其是水果、蔬菜、水产品、肉类等)出口量也大幅度增长,形成食物交换食物规模不断扩大的局面。与人们一般印象相反,过去十多年间,我国食物部门以价值衡量的净出口量显著扩大。从供给方面分析,我国在若干食物上表现出的强劲国际竞争力,主要是由农业要素禀赋条件及其规定的比较优势结构决定的。从需求角度观察,上述食物出口扩大,是和消费者对不同食物收入需求弹性差异及其所引导的世界食物市场长期结构演变趋势一致的。因而,我国进一步扩大高附加值食物出口具有巨大潜力。由于这些食物产品具有较大比例的农村生产附加值,其出口扩大对于提高我国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结构转换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工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新的历史背景下,我国食物政策调整应当突破传统观念,突出效率原则,充分利用食物部门内部不同产品之间的比较优势差异,以求更好地综合实现保障食物安全,提高农民收入,支持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等多重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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