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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在解释改革以来整个制造业的高速增长时,非国有经济的贡献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在解释不同行业的增长速度差别时,非国有经济的作用不明显。行业增长差异需要用其它因素加以解释。上述事实似乎支持“所有制不相关”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只要有外部竞争性市场、平等的竞争地位和进行有效监管所需的充分信息,国有企业并不一定是一种低效率的所有制形式(林毅夫等,1997)。
然而,这几个行业中国有企业所有制结构多元化从90年代初期开始加速,原因是随着改革的推进,“国有”这种所有制形式的优势明显减弱,“非国有”的优势明显加强。几个行业的经验都表明,80年代初中期,产品市场供不应求,企业获利机会的大小,取决于生产能力的扩张速度和及时获得短缺要素的能力,此时国有企业具有优势。买方市场形成后,竞争转向适用性、成本、技术创新能力、营销能力等方面,非国有经济的优势开始显现,此时一部分国有企业产生了改变所有制形态的内在要求。
四、体制转轨与产业组织变化
本文所涉及的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轻型汽车、棉纺织5个行业都被认为是重复生产、重复建设和规模不经济问题最突出的行业,受到许多批评。我们先提供一些反映整个工业产业组织变化基本趋势的资料,然后指出分行业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 表3显示,虽然许多观点认为改革以来中国工业出现了企业小型化和规模不经济问题恶化的趋势,但从最一般意义上即大、中、小企业的数量及产出份额考察企业规模结构的变化,却得不出上述结论。相反,自80年代初期以来,大企业在企业总数中的比例和总产出中的份额都在缓慢但持续、稳定地上升;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的数量分别有缓慢但持续、稳定的下降。
除大、中、小企业的规模结构外,考察产业组织结构还经常使用产业集中度(CRn)这个指标。最常使用的有CR4和CR8,即最大的4家企业或最大的8家企业占行业总产出的比重。据国内一些研究者对80年代的资料分析,无论是CR4还是CR8,自70年代末期到80年代末期,多数制造行业都呈现出下降趋势(例如王慧炯、陈小洪,1991;马建堂,1993)。本书的行业研究也得到同样结果。但是,在产业高速扩张时期,产业集中度的下降不能表明产业组织结构的恶化,有可能出现产业集中度下降与前几名企业规模甚至全部企业平均规模扩大并存的现象,而这正是中国制造业改革以来产业组织结构变化的真实情况(见表4轻型汽车行业的情况,表5电冰箱、洗衣机行业的情况)。
表4显示,轻型汽车行业在过去10多年中,虽然产业集中度下降,但前4位企业无论是单个企业的产量、4家企业产量之和还是平均产量,都有成倍增长。1979年前4位产量合计只有29575辆,1994年前4位产量合计已达142328辆。显然,产业集中度的下降是由于总产量增长更快、而不是企业规模趋小造成的。
表5显示,1982年,电冰箱行业前4名企业的生产集中度(CR4)高达74.5%,但这4家企业的产量合计只有7.44万台;在80年代产量最高的1988年,CR4降到29.0%,而前4位企业的产量合计已达220万台。显然,在总量规模急速扩张时,仅以某顶CRn为根据,认为我国制造业存在普遍的产业组织结构恶化趋势是不恰当的,从任何角度看,本文涉及行业的产业组织结构在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比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初期更合理。当产品市场从供不应求转向供过于求、行业总量规模趋于稳定后,产业集中度才可能稳定上升。这正是包括本文几个行业在内的许多制造行业的实际情况。
有关产业组织另一个经常受到批评的问题是非专业化问题,即所谓的“大而全”、“小而全”问题。但是,在我们所研究的行业中,这个问题并不突出。从高速增长初期开始,电视机行业主要总装厂与显像管生产厂、电冰箱行业主要总装厂与压缩机生产厂、洗衣机行业主要总装厂与电机等主要部件生产厂、轻型车行业大部分总装厂与发动机生产厂及齿轮机生产厂都是分开的。其它零部件的外协程度也较高,例如在电冰箱行业和洗衣机行业,在80年代初中期,外协件占产值的比重就达到约2/3。最近几年,由于竞争加剧,一些大企业出现了向相关产品延伸、组建“大而全”企业集团的趋势,但大多数集团内部生产厂之间的分工更加专业化。 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从总体上看,过去20年,我国制造业没有明显表现出企业规模趋小、规模不经济加重、产业组织趋于恶化的问题。实际情况是,在转轨过程中,大、中、小型企业基本上并行发展,各个行业产量排名前几位企业的规模明显扩大,竞争力明显增强,虽然其扩张速度没有跟上行业总规模的超常规高速扩张,使产业集中度下降,但这不能看作是产业组织结构的恶化。买方市场形成后,产业集中度开始稳定上升,而且排头兵大企业都是从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优秀企业,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较高的产业集中度才有意义。
五、局部改革的衔接与渐进改革的可行性
本文研究的几个行业,都是从产品市场开始转轨进程的,并且很快形成竞争性的产品市场结构。此后,转轨向其它方面的推进顺序和速度并不相同,这种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行业的发展状况。我们以产品市场放开后主要投入品市场的转轨情况为例,讨论这种差异的影响。
从本文研究的几个行业看,当产品市场放开竞争而主要投入品市场仍实行计划管制时,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产品质量好、市场需求量大的企业,由于受到投入品配额的限制,扩大生产受影响;第二,产品质量差、效益差的企业,可以通过暗中有偿转让投入品实物或指标,维持生存,而以有偿方式得到投入品的企业,由于成本增加,竞争优势被减弱;第三,由于企业现有生产能力是计划分配投入品的主要基数,为了得到更多的计划内投入品,一些原本准备关闭的企业或生产线被保留下来。这些都阻碍产品市场的竞争正常发挥作用。 在本文所涉及的行业中,洗衣机行业是投入品市场转轨过程推进较为顺利的行业。洗衣机行业没有由政府计划分配的重要零部件,因此投入品市场几乎与产品市场同时开始转轨过程,两个市场都很快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有竞争力的企业要扩大生产规模,不会受到投入品配额的限制。到1985年,排名前4位企业的平均产量已达46万台,到1988年,前4名企业的平均产量已达62万台,到1990年,已出现产量超过110万台的企业。 同为家电行业的电冰箱行业,产品市场的竞争与洗衣机同时起步,进入的企业数量和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差无几,但主要投入品的市场化过程进展缓慢。在80年代,压缩机供不应求,无论是进口还是国产压缩机,政府都实行配额管理,使产品市场竞争本应产生的优胜劣汰的作用大打折扣。排名前4位企业的平均产量到1985年只有14万台,1988年为55万台。1989年后,压缩机由于供过于求,取消了计划分配,此后电冰箱行业的生产集中过程加快,到1995年,出现了产量超过100万台的企业。电视机行业的情况与电冰箱类似,在整个80年代,对显像管实行配额管理,90年代初期取消显像管计划分配后,生产集中过程明显加快。
棉纺织行业是产品市场和主要投入品市场改革不衔接的典型行业。棉纺织品市场是改革后最早进入竞争状态的市场之一,然而主要投入品棉花市场在80年代中期短期放开后,又很快重新受到严格管制直至现在,使棉纺织行业长期处于产品市场放开、主要投入品市场受管制并存的扭曲状况之中,使有竞争力的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受到限制。由于棉价不放开,产棉区为了不损失由于棉花调拨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而大力发展纺织行业,还导致了所谓的重复建设问题。这种状况在许多资源产品价格不放开时都出现过。
劳动力市场转轨滞后所产生的问题更为普遍,改革后很长时期内,国有企业几乎没有解雇员工的权力,对企业来说,保证就业的约束比保证资金收益的约束更“硬”,使本来作为可变成本的工资几乎具有了固定成本的性质。在这种状况下,如果竞争激烈价格下降,企业的理性选择是宁可减少利润也不减少生产,使生产能力易于扩张而难以收缩,导致生产能力过剩和效益下降。
上述分析表明,渐进式改革从某个局部开始后,向其它方面的推进和衔接是否顺利与及时,会明显影响渐进改革效果和整个行业的发展状况。如果不同方面的转轨过程不能顺利衔接,必然形成有竞争、无淘汰,强激励、软约束的结果,导致改革效果的扭曲和行业状况的恶化。
六、几点启示及结论
本项行业研究能为中国渐进改革提供哪些新的解释,或为已有的解释提供哪些新的证据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非国有经济的大量进入并不是改革启动和保持增长的必要条件。国有经济对改革的启动、推动和改革过程中的高速增长作出过重要贡献,用“计划外改革”、“增量改革”、“非国有经济的参与和推动”等来概括中国渐进式改革与高速增长的初始条件不够全面。 2.只要顺从体制内在逻辑的要求,改革是可以渐进的。启动改革的初始条件并不多,国有企业的利润动机和放松进入管制是启动改革和高速增长的起点,其后只要顺从市场力量的引导,全局性、实质性的变化就会发生。但是,渐进过程需要连续,不能在某个阶段停留过长,更不能绕过某个重要的环节。否则,新老体制长期交织并存,两种机制都发生严重扭曲,必然要付出增长和效率方面的代价。 3.转轨渐进到产权领域的必然性。随着改革向更多方面的推进,所有制结构改革和形成竞争性产权市场成为渐进转轨过程合乎逻辑的内在要求。因此,应当允许多种所有制形态和竞争性产权市场的存在,使那些适应于特定企业内部与外部环境、具备竞争力的所有制形态能够被挑选出来,并能够顺利淘汰那些适应性差、不具备竞争力的所有制形态。 4.改革启动和推进过程中,“双轨制”的作用不明显。除棉纺织行业外,其余行业的转轨过程中,双轨制(指部分企业、产出和价格遵守计划规则,另一部分在市场规则下运转)的作用并不明显。在转向买方市场之前,几乎所有的企业都由政府确定产量计划,产品统一定价,在形成买方市场后,计划很快就失去约束力,转向由市场调节。在这个过程中,几乎察觉不到双轨价格体系的存在。看来,许多学者用以描述渐进改革基本特征的双轨制,在这几个行业转轨过程中的作用并不突出。
5.渐进转轨方式具有普遍意义。本文的研究支持渐进改革具有普遍意义这种观点。第一,在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时,渐进改革可以进展到相当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对其它转轨国家来说,改革前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所有制结构,不会成为与渐进式改革不相容的初始条件。第二,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垄断性生产结构是一种低效率的垄断结构,这种垄断结构在进入限制放松后不易保持。因此,其它转轨国家改革前的垄断性生产结构也不会成为与渐进改革不相容的初始条件。总之,在转轨国家中,中国改革的初始条件有独特性,但它们并不是渐进式改革的必要条件。 6.两种转轨方式的同质与差异。具体的案例研究表明,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的区别只是相对的。笔者曾经提出,转轨程度的判断有3个标准,即规则标准、行为标准和绩效标准(江小涓,1999)。实践表明,只有规则标准――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计划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可以突然改变也可以渐进改变,而用其它两种标准衡量,两种转轨方式的区别就变得模糊不清。例如,行为变化既需要与新规则相匹配的法律、人才、社会保障制度、行政能力等等,需要重建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与社会价值标准,还需要行为主体对变化了的环境的适应,而这些都需要时间,不可能突然改变。例如,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与前苏联的国有企业私有化,在规则方面很不相同,但在行为方面却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在财政补贴“硬化”时,两国企业分别发展出相同的“软化约束”的方法:拖欠银行债务和企业间相互拖欠。① 7.两种转轨方式的优劣。从对增长的促进作用看,到目前为止,的确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效果更好。然而改革是长期的,对增长的影响更长期。进入90年代后半期以来,东欧、中亚各转轨国家的经济状况普遍好转,作为激进式改革“试点”的波兰,1997年经济增长率已经达到6.7%。而1997年以来中国出现经济增长乏力的迹象。因此,对渐进式改革经验的总结,对两种改革方式优劣的评判,都还需要更长时间的实践检验和能容纳主要事实、合乎逻辑的理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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