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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个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聚群,健全的服务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为此,在高新区内必须大力培育和规范各种咨询和中介服务机构,如市场调查公司、技术咨询公司、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为区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支撑。此外,教育培训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十分重要的。进一步加强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创业服务中心的孵化功能,尤其是在高新区内要加强专业孵化器的建设。
国外高新技术产业的成功经验表明,风险投资的聚集对高新技术产业聚群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在硅谷就有大约三分之一的美国风险投资公司汇聚于此。我国高新区的成长亦需要大量的风险投资公司进入区内。一方面要积极吸引国外风险投资资本,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利用国内资金来源成立更多的由多元投资主体构成的风险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
2.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更多的高新区内的企业同当地大学、科研机构之相关的实验室建立定向联系。企业人员可以通过不定期地访问这些定向联系的实验室向研究人员就他们所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并了解到这些机构所从事的研究可能给他们公司带来的机遇与帮助。而大学和科研机构则应鼓励他们的员工及学生到相关的企业去考察以熟悉企业的情况并了解那里的机会,也可以允许他们到当地的高新区内去兼职或担当技术顾问。此外,大学、科研机构还可以与当地的高新技术企业组建联合实验室或开展合作研究计划。
鼓励大学、科研机构为当地高新技术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立进修接受继续教育的课程计划,并允许这些学生可以写出论述与其企业兴趣有关的论文来获得学历或学位。为了增加这种课程计划的有效性,应该聘请当地企业中有实力的专家担任兼职教师。我国的大学、科研机构目前仍旧主要依靠国家或地方财政来支撑其运作,这种经费上的依靠所衍生出的规章制度有一些是妨碍产学研互动模式之建立的,如科技成果归属之界定、不允许员工到外面去兼职和创业等。显然,成功的产学研互动模式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高校、科研机构制度上更进一步的创新。通过制度创新改变大学或科研机构之传统定位,改变它们单一来源的经费模式,放宽研究人员兼职和创业的限制,尊重知识产权、鼓励研究成果的尽快转移与扩散。以形成高新区的产业发展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活动互动、互补和利益共亨。
3.发挥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作用,促进高技术产业聚群的建立。(1)高新区的政策目标应该从招商引资上升到促进产业聚群的建立和加强聚群的发展上来,淡化政策优惠导向。由于政府在聚群发展中的主要作用是加强对产业聚群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投资。而对于高新技术产业聚群来说,邻近的大学、科研机构不仅对邻近企业的发展具有外部效应,而且,当产业聚群围绕着大学或科研机构之集中地时,聚群的发展最有效率。因此,政府在聚群建设方面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加大对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与聚群发展有关的专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大力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创造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2)要努力营造各类人才创业和发展的工作环境和优美、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还要制定一系列综合配套的支持政策,推动企业之间建立分工协作的互动关系、推动聚群的建立,尤其是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促进产学研的合作与互动。另外,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也是很重要的,主要是要加强对产学研之间的联系与合作的协调,如政府可以根据产业聚群发展的需要选定重点科研项目,组织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构成一个创新平台,调动并整合各方面的人力和资源,进行科研攻关。此外,还应积极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将政府控制职能逐步让位于引导服务职能。
4.建立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聚群发展的区域文化。硅谷等成功的高新技术园区的经验表明,一个成功的高新技术产业聚群需要一种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特征相容并相促进的区域文化来支撑。根据前面的分析,在我国的高新区应该大肆鼓励以下这些文化要素的生长与植根。大力宣扬敢冒风险、富于进取的企业家精神。由于高新技术产业是高风险型产业,失败的几率很高,现实中很多人就是因为害怕失败而不敢创业。因此,我们必须鼓励冒险也要接受和容忍失败。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中缺乏彼此信任、相互合作的观念,信用不足已成为了影响我国经济生活正常发展的严重制约,但竞争激烈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又十分需要信任与合作。因为它可以促使迅速整合信息和资源、降低成本、降低风险等。所以,我们要特别重视信任与合作文化的建立。此外,还要培养专业忠诚而非企业忠诚的观念,促进人员的流动。还要淡化等级观念和重视非正式交流等。这种支撑高新技术产业聚群的区域文化显然是与传统文化相冲突的,因此,这种区域文化的构建将是十分不容易的。它需要舆论大张旗鼓的宣传和耐心的引导以及政府有力的支持,更需要一些制度上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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