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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王小花:康婆婆,干妈呀? 康顺子:小花,乖!婆婆再看你一眼!(中120,王小花13岁) 例(28)里大全平时称呼大婶为“大婶”大婶呼应这一称呼自称为“大婶”,例(29)里康顺子呼应着王小花 对自己称呼自称为“婆婆”。由此可见,即使是社会转称法,其基准暗指用法也具有类似于(A2)的特征,即它 只能在长辈对晚辈的发话中使用,特别是对小孩子用的多,如上例(29)。因而,它也具有把自己放在听话人的 立场上来庇护对方使其产生更亲密的效果。但在相互不太熟悉的人之间这种用法只能对年幼的孩子使用,如例 (30),请与例(28)(成人间的对话)比较。 (30)小朋友,摔疼了没有?阿姨看着。(造句) 相反,成人可以称呼不认识的老妇人为“大妈”,而老妇人对成人自称“大妈”却是很不自然的,因为不 相识的成人之间无需庇护,故相互之间也没有可能产生亲密感。但听话人若为小孩子时,很明显对方是弱者, 故也很自然地就可以把他/她看成是可庇护的对象。反之,在相互比较熟悉的情况下,即使是成人之间也需要 考虑这些问题,即是否需要庇护等等,必要时就可用基准暗指用法自称,如上例(28)和下例(31)。 (31)往后大妈不想别的了,大成啊,你可别忘了我那儿还是你的家,你要常来看大妈,啊!〔渴161,刘 大妈(慧芳之母)→大成(慧芳之友)〕 关于这个用法还要补充一点,即亲属称谓词前有时可以附加姓名,如例(32)。 (32)真对不起呀小芳!罗伯伯来得匆忙,也没给你带点礼物来,下次罗伯伯来一定把这次的补上。〔渴46 1,罗冈(慧芳之友)→小芳(慧芳女儿)〕 例如,有个叫王萍的孩子,她该称呼“爷爷”的人除了自己的爷爷以外还有另外几个人。为了与自己的爷 爷相区别,说话时就可在“爷爷”前面冠以姓氏来称呼,如“张爷爷、李爷爷”等。这样,张爷爷、李爷爷也 呼应着王萍对自己的称呼自称为“张爷爷、李爷爷”。 现在我们来观察相当于(A)(B)的基准明指用法的社会转称法。例(33)(34)就属于这个用法。 (33)得了吧你!你大妈还不缺这俩牛奶钱!(渴105,刘大妈→派出所的小汪) (34)大成那边儿呀,你也去说说,告诉他,他大妈说出去的话就是板上钉钉,不会变!〔渴102,刘大妈 (慧芳之母)→月娟(慧芳之友),大成是月娟、慧芳之友〕从例(33)(34)可以看出,这一用法的特征也类似 于我们在讨论亲属间的用法时观察到的那样,即例(33)里的“你大妈”和例(34)里的“他大妈”都包含着作为 大妈(长辈)的威严。同样,它有时也可以在亲属称谓词前附加姓名,如例(35)~(37),其理由与上面所述相 同。 (35)你赵爷爷保着你妈。你好好记着:老老实实学三年,你要是干干净净回来,你赵爷爷亲自去接你,认 你这个孙女,……〔苏187,赵春→洪欣(18岁)〕 (36)明儿你大成哥结了婚,你也要说你大成哥不好啦。〔渴180,大成(慧芳之友)→燕子(慧芳之妹, 中学生)〕 (37)将来也能代表中国出去工作,可不兴像你大成舅舅这样,英语半吊子,走到哪儿都要跟个翻译!〔渴 523,大成(慧芳之友→小芳(慧芳女儿、小学生)〕 然而,从例(36)(37)两例我们看不出说话人的威严及对某种态度的期待等等。笔者认为这跟以下两点有关 :一是如上所述,亲属间的基准明指用法大都是对成人用的,这两例却是对着孩子说的,一是这两例的亲属称 谓词前附加的是名,不是姓。这只是初步考察,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附注: (1)第二人称:“董事长当然知道我是为什么来的。”(曹73,鲁大海→周朴园)“董事长”是指听话人 周朴园,一般用第二人称代词“您”。第三人称:“我已经和我母亲说了,我母亲说万万使不得。”〔引自吕 叔湘(1982,162页)〕第二个“我母亲”,一般用第三人称代词“她”。 (2)吕叔湘(1985,34-45页)、王力(1979,1-16页)论述得比较详细。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5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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