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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你去告诉张三,他妈同意他们结婚。〔造句,母亲→张三(儿子)之友〕 (15)慧芳在家是老大,从小就知道心疼人,从没伸手跟妈要过东西。〔渴165,刘大妈(慧芳之母)→沪 生(慧芳对象)〕从上下文看,例(14)里“他妈”的“他”指自己的儿子(张三、第三者)是很明确的,把例 (15)里的“妈”看成是“慧芳(第三者)的妈”也是最自然的。可是,能以第三者基准言及自己似乎要有一定 的条件。例如,我们把例(14)(15)假定为对着同辈的邻居说的话,那么这两例就很不自然了。这时,一般不用 “他妈/妈”而用“我”。能以第三者基准言及自己似乎只限于对晚辈的发话。 那么,下例(16)(17)又该怎么解释呢? (16)您看,玉娥给我买的袜子!我穿了一辈子布袜子,磨得两脚净是鸡眼,小孙女就是有心眼儿,叫老爷 爷的脚舒服点儿!(老46,宋爷爷→卫母)〕 (17)就拿孩子们说吧,不但两个大的看妈妈出去,就多帮助奶奶,连两个小的也仿佛更懂事儿!(老46, 卫母→宋爷爷) 宋爷爷和卫母是同辈的邻居,他们却自称为“爷爷/奶奶”,不符合上面的解释。然而,这两例却有一个 共同特征,例(16)里,“爷爷”之前有个表示跟“爷爷”的关系的亲属称谓词“孙女”,例(17)里“奶奶”之 前有个表示跟“奶奶”的关系的亲属称谓词“孩子们、(孩子们的)妈妈”。我们认为这两例的成立跟这一特 征有很大关系。 说话人自称时以第三者为基准的亲属称谓词来代替“我”,这意味着什么呢?从许多例子可以看出,明指 基准的用法〔如例(14)〕类似于(A1),暗指基准的用法〔如例(15)~(17)〕类似于(A2)。诚然,在这里的明暗 两种基准的用法是,其特征不适于听话人却适于作为基准的第三者。下例(18)很清楚地反映了与(A1)相同的、 客观地看自己这一特征。 (18)孩子,我就生了你这么一个女儿,我的女儿不能再象她妈似的。孩子,你疼我!〔曹104,鲁侍萍( 母亲)→四凤(女儿)〕 例(18)先把听话人(女儿)特意称为“我的女儿”使其第三人称化,然后与其称呼相呼应自称为“她妈” 。这样,就比“你不能再象我/你妈似的”这种方式更能客观地反映自己和对方的关系,从而表达母亲说这句 话时的决心以及命令女儿的口吻。 (C)我这个+亲属称谓词 这个格式可以再分两类,一类是亲属称谓词为单纯形的,一类是亲属称谓词被“当/做~的”包孕的。 (C1)我这个+单纯形亲属称谓词 (19)难得你还认我这个妈,你不是嫌我不认他这个女婿吗?〔渴153,刘大妈(母亲)→慧芳(女儿)〕 (20)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这个丈夫你还管不管了?〔渴332,沪生(丈夫)→慧芳(妻子)〕 例(19)(20)里的“妈”“丈夫”分别暗指“(你)妈”“(你)丈夫”,都是听话人基准。此种格式先用 “我”明确自己的存在,然后明指与听话人的亲属关系,以便对听话人宣告自己现在站在什么立场上跟他说话 。这样,就比(A1)更能强调说话人的威严或是对某种态度的不满、期待等等。这一特征我们也可以从亲属称谓 词用作第三者基准的例子中观察到,如例(21)(22)。 (21)人家不把我这个妈放在眼里了,想上哪儿就上哪儿。〔渴54,刘大妈(慧芳之母)→月娟(慧芳之友 )〕 (22)还让我这个大姑子,在你老婆老丈母娘面前落个恶名!〔渴216,亚茹(姐姐)→沪生(弟弟)〕 例(21)里说话人对月娟(慧芳之友)表示对“人家(女儿,慧芳)”的不满,在例(22)里对“你老婆(慧 芳)”来说,说话人亚茹是“大姑子”,她表示对慧芳和弟弟沪生的不满。 (C2)我这个+当/做~亲属称谓词~的 例(23)是听话人作基准,例(24)(25)是第三者作基准。 (23)按说,我这个当姐姐的不该在你们夫妻之间多嘴多舌,可我又不愿眼看着你窝窝囊囊地受一辈子气! 〔渴337,亚茹(姐姐)→沪生(弟弟)〕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3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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