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算资金执行的效益审计。可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各级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和评价,查看预算编制是否可靠,有无编制虚假预算、扩大开支范围以及是否存在搞人情预算的问题;二是对各级行收入的合法性及其结构进行审查和评价,看有无收入不纳入预算、截留挪用预算外收入、收入不合法等问题;三是对各级行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及其结构进行审查和评价,看是否按预算用途合理使用,以最低的费用取得一定质量的资源,达到预期目标。由于中央银行执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在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成本核算和资金周转等问题,因而审计中应着重分析其费用支出结构,如公务费、业务费等支出各占多少,其中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汽车费用分别占多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比重怎样,从而判断是否贯彻节约原则,有无铺张浪费情况等,并通过对各级行经费支出与业务工作量进行比较,衡量行政成本的高低和支出效果,从中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建议,促使各级行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2.基本建设项目的效益审计。人民银行基本建设项目的效益审计,重点应该审查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具体从投资决策、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三个环节进行:一是对投资决策环节进行审计和评价。项目决策是否遵循科学化、民主化的原则,是否经过严密科学论证,项目方案是否进行了多方案比较,达到方案的最优化,立项程序是否合规,有无违反程序擅自立项的情况。二是对项目管理环节进行审计和评价。主要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看有无因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等造成项目质量低下、延误建设工期、投资增加等问题,审计中应特别注意检查对工程项目出包或物资设备采购等是否按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实行招投标管理,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对项目资金使用环节进行审计和评价。主要包括资金来源的合规性、资金的拨付管理、项目竣工决算审查等,看项目资金是否专户存储,有无违规违纪转移、借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和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二)履职审计与效益审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2005年以来,中央银行探索开展了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从审计内容来看已经有了一定效益审计的特点。但要全面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还要对各项经济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分析和评价,用以核实经济成果,评价经济责任,改善管理,提高效益。
1.工作效果性评价。一是决策评价。领导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到一个单位能否有效地配置经济资源、人力资源,还有决策程序的科学与否,重大决策是否有科学的论证程序,是否有适当的控制程序,都会从根本上影响到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因此,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中,对决策的审计是必不可少的内容。通过查看党组会、行长办公会、采购委员会等议事研究记录,主要看领导干部任期内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是否经过充分的调查和论证,是否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关键要看决策执行的结果如何,是否存在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的事件。二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重点是通过对照计划目标和进行历史比较,看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目标管理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及管理目标是否已经实现和落实、各项工作成果是否真实准确、各项业务活动是否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展。三是工作业绩的评价。从任期内当地主要的金融、经济发展指标的历史比较、金融生态环境状况和各项业务绩效考评名次、获得上级行、地方政府的表彰通报情况等方面,评价其在促进发展地方金融、经济发展上履行职责情况。
2.管理效率性评价。具体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是否合理、机构设置是否科学、管理思想和工作作风是否端正、管理方法和手段是否先进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职工的精神风貌是否积极向上等。这里重点关注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益审计。相同文化结构的单位,由于其内部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及内部机制等多种因素,其员工的工作绩效也是不一样的。在具体实施上,可对以下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基层组织结构不合理、效率较低的;组织内部人员搭配不合理、工作不协调的;人员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绩效差的;人员专业知识与工作岗位不对口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任期内是否执行了干部交流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是否存在任人唯亲、用人失察、失控并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情况。通过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益审计,发现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并对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提出审计意见或管理建议书,从而帮助被审计单位合理有效地调配职工,提高经济效益。
(三)围绕央行职责履行情况开展效益审计,向多领域迈进。
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在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围绕央行履行职责情况开展效益审计,必须从宏观着眼,对经济管理活动的诸如政策、措施、手段、方法等开展审计评价,促进央行各项职能的依法、高效履行。
1.贯彻执行货币政策方面的效益审计。中央银行内审部门开展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可针对央行各分支机构,这里效益主要是指宏观效益或社会效益,重点是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和评价。一是被审分支行是否根据货币政策积极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窗口指导,组织协调金融机构贯彻实施,是否积极协调银政、银企、银行之间的关系,优化信用环境,资金签约合同率与实际履约率情况是否低下,有无货币政策传达不及时、不全面,贯彻措施不落实或偏离货币政策方向的情况等等。二是比较被审分支行辖区一定时期货币信贷统计数据资料及相关经济指标,检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是否体现了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要求,是否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三农”的发展。以上几点,代表性的反映了货币政策的贯彻落实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在审计评价时,要将被审分支行辖区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的累计发放数、不良贷款率、增长率等连续几个年度的有关指标进行横向、纵向比较,检查被审分支行货币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支持或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
2.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效益审计。中央银行职能的调整,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这里,一是要开展支付结算管理的审计评价。主要检查是否能够充分运用中央银行集中核算系统,建设资金汇划“绿色通道”,确保资金清算汇划高效安全,是否开展结算纪律检查、协调解决结算纠纷、查处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影响支付渠道畅通,造成支付清算秩序混乱的情况。二是要对国库资金管理开展审计评价。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库各项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地办理财政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以及财政预算资金的支拨和退库,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保证国库资金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要开展外汇管理的审计。是否能够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经营提供优质服务等。四是要开展货币发行管理的审计评价。检查是否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做好发行基金调拨;查看该辖区金融诈骗、洗钱等犯罪是否频发;通过实地调查的方法了解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以及有损人民币信誉和公众切身利益的事件发生情况。
3.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效益审计。人民银行与监管职能的分离,基层人民银行承担着辖区金融市场协调发展的重要职责,务必保持地方金融秩序的稳定。这里可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检查内容:一是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进行审计评价,不同监管机构之间、人民银行和监管机构之间、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存在未建立协调机制,以致监管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存在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情况;二是对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进行审计评价,查看监测手段是否仅局限于非现场监管和金融调查统计方面,系统监测指标体系是否科学,是否监测和预警到可能发生的风险等;三是对风险处置进行审计和评价,主要查看能否查清待处置金融机构的资产,并予以保全,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对不易保全的资产是否能够及时处置,是否存在侵害自然人债权、机构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引发区域社会风险的事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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