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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凭证稽查。即稽核人员通过检查凭证要素,对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得以了解和掌握。例如,通过检查信用社计息、收费、赔偿金业务的有关凭证,可以观察到支付利息、收取各项手续费、赔偿金是否按规定的利率和收费标准,计算是否正确,发现计算错误是否按规定办理补退款手续,等等。任何一家信用社都有规定的凭证流转程序,这一程序体现了各有关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职责、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复核和核对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由此可见,凭证稽查是内部控制制度稽核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阶段实施以后,就可以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其可靠程度。进行评价时,既要对其在保护财产、防止错弊方面所起的作用进行评价,还要对其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而促进经营管理方面的作用进行评价,应掌握两个要点:一是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护企业资产的完整性。
1、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的基础
稽核部门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调查,掌握了解被稽核社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完善性,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进行符合性测试,证实了其中的控制点是否存在和得以贯彻执行,同时,也表明了各个控制点在业务活动的运行中是否发挥作用,体现什么功能。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和功能性测试是作为一项来进行的。但是,对于某些关键控制点,为了查明它发挥作用的程度,以便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作更深入的了解,从而为确定稽核重点、范围和方法取得更确切的根据,稽核人员对某些关键控制点还要进行功能性测试。测试方法通常有以下两种:
①否定测试。即观察关键控制点在实际执行中体现的效果如何,如果效果良好,在一定时期未发生错误与弊端或重大问题,那么,它的功能性强;否则,就是薄弱或失控。
②重点检查。即对关键控制点的实际执行效果采取实地观察、凭证稽查、重复验证等方法加以测试。
2、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的内容
通过以上调查、测试,全面掌握了信用社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为进行评价奠定了基础。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健全性、完善性。主要评价制度在设计及形式上是否合理、完善;需要控制的控制点是否都建立了控制措施;各控制方法、环节是否符合基本原则及要求;是否符合信用社的客观实际等等。
(2)主要评价各项制度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制度虽然合理和完善,但并不一定有效。这是因为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大量限制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①人为错误。许多内部控制的效果取决于有关执行人员执行控制制度的质量。例如要求信贷人员调查发放某笔贷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尽管信贷人员的能力可以胜任,但如果他由于判断失误,或曲解工作指令、粗心大意等原因导致错误,那么,这项控制将失效。②共谋。许多内部控制制度的效果依赖于适当的职能分离,这些控制由于串通作弊会失效。③管理当局的凌越。在某些情况下,信用社管理者对于担任控制职能的人员可能权力过大,以至可以凌越控制。④现在不是将来。内部控制制度今天也许能有效发挥作用,但不能保证明天或明年依然有效。因此,要求对管理人员能否胜任该项工作,发挥制度的职能作出评价。
3、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的工作底稿
内部控制制度稽核评价的工作底稿,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稽核的业务工作底稿和稽核证据工作底稿的有关内容,针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写出评价的工作底稿。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工作底稿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的状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的具体内容。
②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可能导致的错误和弊端,引起的后果和影响。
③提出纠正错误、改进工作、修补薄弱环节的具体措施和建议,评价的工作底稿应使用书面报告,以利于对重点问题叙述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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