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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金融工作者应该适应形势,转变观念,从内控的三大目标出发,考察本单位上述五大组成部分的各个方面,检查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而且,这些制度是否得以认真贯彻实施。稽核检查的方法和评价的标准也应当沿着这条思路,按照这个有机结合的整体去设计。
三、建立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必备的条件
1、管理层拥有正确的管理思想和经营作风。管理层在控制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管理思想和经营作风是经营活动的基础和指南,也是进一步制订发展目标的方向。如果管理层不愿意设立适当的控制或不能遵守已建立的控制,那么控制环境将受到很不利的影响。正确的管理思想和经营作风的原则是:制定符合国家经济金融立法政策和法律规范的经营目标,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避免制定不切实际的经营目标。
2、完善的决策组织机构。决策组织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各类专门委员会及经营管理组织。在设立这些机构的同时要建立有效的议事规则,提高意见和建议的权威性,确保决策的科学和准确。决策组织机构应充分了解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纠正,这是评价其绩效的重要标准。
3、科学的、具有激励作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人的因素关系到能否胜任控制需要和实现控制目标的问题。拥有品质良好、训练有素的人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内部控制制度的某些不足。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可以保证员工的诚信程度、工作态度、专业技能和知识结构等符合要求。
4、部门岗位职责恰当分离,这是内部控制独立性的具体体现。合理的职能分工和恰当的责任分离能够使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各尽其职,在各自的工作层范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同时,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如实行货币、有价证券和重要单证的保管与账务处理、保管与使用相分离;程序设计开发与操作相分离;贷款的发放、审批与监管相分离等。
5、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的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自我独立评价的一种活动,可通过协助管理层监管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促成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内部审计可为内部控制制度提供建设性意见。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与其权限、人员资格以及可使用的资源紧密相关,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直接向法人或最高决策管理组织负责,而不受被监督人员和部门所管制;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业务发展的规模配备足够和称职的人员,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有畅通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决策组织所掌握。
6、明确的授权和审批制约机制。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都应明确,开办任何业务活动须经有权批准部门的书面认可,应按照内部有关经营管理权限实行逐级有限授权,根据被授权人的实际情况实行区别授权,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授权,明确规定相应责任,对越权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7、有效的会计系统。该系统应做到: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业务,及时充分地对交易作出恰当分类,计量交易价值,确定交易发生的期间,适当地表达交易和披露相关事项,即会计记录应当按规定的要素和会计期间,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防止会计人员接受非法指令,从事违法的会计记账和核算活动。
8、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各业务应用系统的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维护应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计算机操作要注意密码的保密性,并定期更换;备份文件应妥善保管;机房应按安全管理规定配备防火、防震等设施。
9、应急应变措施。应急应变措施是在一旦遭到不测时而采取的措施,它是保证业务持续发展、避免造成损失和维护公众形象的重要手段。应明确规定,遇到断电、抢劫、火灾、支付困难等紧急情况时,各岗位人员应当采取的应急应变措施,并在日常予以演练。
总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健全,商业银行的竞争将愈演愈烈。作为商业银行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取得可持续发展,除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占取市场份额,获取利润之外,还必须重视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使控制活动寓于管理活动之中,成为银行日常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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