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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会计人员准人管理,对会计人员的任用必须择优安排,并征得会计主管的同意;二是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和道德法制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的会计队伍;三是组织开展方式灵活、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使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能;四是选配政治素质好、精通会计业务、敢于以身作则、敬业爱岗的会计主管,培养造就优秀的会计主管人员;五是建立一种报酬与劳动相结合,收入与风险相结合的科学的考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狠抓制度落实,深化会计监督检查。
制定制度是基础,抓好落实才是关键。目前,必须建立起规范的业务操作和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使任何一个会计人员、任何一个会计业务处理环节都受到有效的控制制约。同时,积极探索会计监督检查的新思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会计风险监控模式。监督检查应突破简单的表面上的账平表对,要把重点放在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上,突出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重视实施,督促整改,落实责任,严肃处罚,切实达到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范风险的目的。
3.优化会计劳动组织结构。
合理地设置岗位和设定岗位职责是优化劳动组织结构的关键。目前,在岗位设置上可根据业务范围和业务处理的特点,将会计业务分为会计核算业务和联行业务两大块,设置接柜、记账、复核、综合、事后监督等岗位,会计人员不足的支行可将岗位适当减少,但要通过强化事后监督检查来防堵可能出现的漏洞。在岗位职责的设计上要体现“责权结合”的原则,突出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操作出现差错事故应承担的责任及岗位之间的制约。
4.实行恰当的职责分离制度。
要从防范会计风险的角度出发,设计科学的岗位责任制,贯彻制约、不交叉的作业原则。一是会计核算人员与联行人员相分离,会计核算人员不经办联行业务,联行人员不记载会计账务;二是联行人员与收发人员相分离,联行往账经办员不办理发信(电)业务,联行来账经办员不办理来账对账业务;三是严格执行印、押、证三分管制度,离岗交接做到平行不交叉,有条件的基层行可实行定位交接;四是管理人员不上机进行业务操作,业务人员不参与运行管理;五是记账与复核业务相分离,账务差错,换人查证;六是账务人员与监督检查人员相分离,账务人员不参与检查业务,监督检查人员不从事会计账务处理。
5.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将所有会计业务操作都纳入授权审批的范围。
一般业务实行岗位分工授权,会计人员在分工范围内依据权限处理会计业务,禁止任何人超越职责权限处理会计账务和更改会计账务事项。重要会计事项及可能引发风险的会计事项必须由会计主管审批,对暂付款出账、暂收款人账等事项要经主管行长审批。
6.加强金融电子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充分应用计算机技术为会计内控服务。
首先,要加快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步伐,将中央银行的各类联行系统统一,并建立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和同城资金清算系统相互间的数据接口,提高会计业务核算的自动化程度,规避人为操作风险;其次,改变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将核算业务集中到中心支行,对县支行业务实行远程终端服务,只保留账务数据的录入和复核功能,缓解支行人员紧张的现状,消除自我控制的弊端,减少会计业务的风险点;第三,在中心支行成立独立于会计核算部门的事后监督中心,强化会计业务的日常监督。在充分应用计算机技术的同时,还要加强计算机操作的安全管理,改变当前计算机技术人员权力过大的现状,明确界定系统管理员和会计操作员之间的权力与责任。
7.强化内审制约机制。
在中央银行现有会计管理体制下,要充分发挥内审部门业务熟练的优势,切实加强其在会计内控环节中的部门制约职能,加大内审部门对会计业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内审部门可按月或按季对下一级会计部门的业务进行审核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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