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闻再度伤害和传播者人文精神的缺失
人文精神是人的最基本的道德操守,强调以人为本,强调对人的尊重、理解、关心和爱护,重视人的主体性作用和自由创造精神,是对人生命存在价值的终极关怀。
灾难、犯罪事件的报道,导致了新闻再度伤害,其侵权形式主要有:侵犯了公民或者法人的人格权利,包括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等,其次是侵犯隐私权。实质问题是传播者人文精神的缺失。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层面的,也有现实利益的驱动,也有传统传播观念对人文关怀的漠视,还有缺乏理性约束以及操作技术的失误。
应该指出的是,媒体不能漠视公众知情权,需要进行灾难、犯罪事件的报道,但问题是在拥有报道真相的权力后,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发挥媒体的社会功能,这是此类报道亟待研究的课题:
1、关照心理,细节关怀。
一般情况下,灾难发生后,当事人及遇难者家属在身体或精神上都会遭受到很大伤害,不愿被人打扰。而对于记者来说,采访遇难当事人及家属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记者在采访之前对采访对象的心理状态要有所把握。
首先,是否采访灾难事件当事人及遇难者家属,要从尊重他们的感情、保护他们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出发来判断,如果当事人及家属不愿意接受采访时,记者应多从侧面了解情况。
其次,记者与采访对象接近时,应该采取富有人情味的接近方式。比如,为当事人献上一束鲜花、递上一瓶水等等,会让记者与采访对象的距离拉近,使沟通气氛趋于融洽;而问遇难家属的心情、感受如何等这类弱智问题,这对采访对象来说,无疑是在他们伤口上撒盐。[3]
2、视角转换,深度反思。
任何事件的发生总有其社会历史原因,因此,媒体在采写过程中多研究问题,及时请教相关的心理学、社会学研究方面的专家与专业人士,分析事件产生的土壤,挖掘导致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复杂原因;多视角剖析事件,从而获得深刻的理解并提出建设性思考。
焦作大火的背后,生活日报记者看到的不是一群坏青年,而是他们的生存状态、青春困惑和苦恼,是一把火烧出的社会问题;“车祸猛于虎”的原因,可能是道路设计、也可能是疲劳驾驶,央视的切口是,“八达岭高速公路自1998年11月开通以来,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69起、死亡39人”的背景信息,凸现了该路段交通安全问题的历史纵深感。
3、加强自律,业内监督。
从媒体来看,首先应该加强把关,定好新闻刊登和播出的标准,对新闻工作者进行考核;同时行业内可实行联盟,制订出共同遵守的条款,使行业内各媒体互相监督。
媒体是在为人类的精神家园播种,他不仅是社会文明的维护者、倡导者,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者、践行者。在提升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进程中,媒体首先要提升自己,让人文精神为新闻底色注入亮光。[4](作者是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06级研究生)
注释:
[1]李宁源《一名新记者的困惑》,《新闻记者》2004年11期
[2]郭瑞璜编译《日本新闻媒体的采访环境不断恶化》,《今传媒》 2006年第七期
[3]雷 刚 张真真《 灾难报道与新闻媒体的人文关怀》,2005年8月第九届海峡两岸及港澳新闻研讨会大会宣读论文
[4]罗建华《用人文精神映亮新闻底色》,《新闻记者》2006年第4期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