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危机来临前的防范措施
(一)网络媒介软环境建设
1.内部软环境
在网络环境内部,应当加强传统媒体网站品牌建设,规范自身行为以营造网络舆论强势空间。“风险传播是在个人、团体、机构间交换信息和意见的互动过程。它不只与风险相关,还包括风险性质的多重信息和其他信息,这些信息表达了对风险信息或风险管理合法的、机构的安排的关注、意见和反映”。[3]在共时性与历时性的风险传播过程中,媒体发挥了关乎风险的告知、倾听、言说和影响功能。而在网络媒介中,传统媒体网站和部分已经建立信誉度的门户网站发挥了其功能的绝大部分,也因此承担了绝大部分的责任。“人类进入‘风险社会’后,风险的‘不确定性’挑战了‘全能政府’以及专家知识的权威性”。 [4]尽管挑战存在,根据美国Jupiter媒体调查研究公司(Jupiter Media Metrix)的调查显示,网络用户的注意力越来越集中在少数的知名网站,呈现出“马太效应”。尼尔森网络评估公司电子商务部副总裁肖恩·卡得尔(Sean Kaldor)称:“搜索引擎网站、门户网站和社区网站已经成为每一个在线冲浪的网民必然要访问的站点,这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而在我国,传统媒体网站是其习惯的落脚点。
在网络新闻传播过程中,从网络用户角度看,他们需要媒体对海量信息进行“过滤”和“把关”,这是由人类大致固定的信息接收量的生理条件制约的,而且网络信息的真实性难以辨识。而只有传统媒体的品牌效应承接到网络中,较顺利的无需过多新建就能够自然带来惯常的信任,这也是传统媒体在网络媒介中最值得开发利用的资源。但这也带来一种偷懒的不良倾向,有些专业精神不足的记者编辑就不会过多考虑媒介特性,而将纸质媒介的报道原封不动的照搬上网络空间,这在某种程度上是自毁资源。在网络环境中,传统媒体身份公开,便于接受监督;而且具有从事新闻调研的专业经验、职业道德和时间、能力。根据经典传播学理论的“沉默的螺旋”现象,一旦若干主流媒体网站加强了其自身的品牌建设,而且共同营造出强势的舆论区,削弱非主流声音,整合网络用户观念,达到“正音”效果。
而现在我国的传统媒体网站的问题在于:其主媒体的品牌建设本身存在问题;它对信息的编制方式与人们的真正需要存在偏差;“舆论一律”和同质化现象明显,没有合理的对立意见呈现等等。因此应当恪守新闻真实和意见公正,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品牌效应,未雨绸缪,在网络危机发生前强化网络良性因素,从而保证网络新闻的良性传播。
2.外部软环境
在网络环境外部,应当加强网络监管,完善网络传播的法律体系,部分网络区域实行有限的实名制,有效元承担相应的责任限定。应当在网络技术层面加强网络监管,在网络技术人员中选取设立“网络警察”队伍,实时监控网络变化,解除恶意攻击,对于危机全面爆发前的原初的微小变化引起重视并对其进行技术层面相应的化解。但在操作过程中,网络监管要以不侵犯、不利用公民隐私为基础维持和谐的网络环境。积极建立和完善适用于网络新闻传播的法律体系,例如法学界争论最多的网络知识产权问题,网络媒体使知识产权问题变得异常复杂,引起具有隐蔽性和罪证难以收集等特点的各种案例多起。这个问题仍须根据网络媒介的发展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而不是一概而论。为了使有效元承担相应的责任限定,可以在网络部分区域实行有限的实名制,比如可以在某些校园论坛实行实名制,或者网络注册后台实名而网络呈现前台匿名等形式。而实名制并非万能,它的建立要与社会大环境相适应。建立实名制之前要首先重建网络用户间的诚信,否则实名制只会带来不良后果。
(二)有效元的媒介素质培养
对全体公民进行普遍的媒介素质培养,端正其看待媒介的态度、增强其使用媒介的能力和自我道德规范。网络传播方式本身倡导的就是一种平等和对霸权的蔑视,要求互助合作、追求公平公正,而“知识沟”现象在网络传播时代不仅没有消失反而以惊人的速度日趋扩大。因此必须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进行全民媒介素质培养,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然而受益深远的任务。我们要首先建立媒体与公众间的信任关系,而后端正全体公民看待媒介的态度、增强其使用媒介的能力和自我道德规范。亚当·斯密曾经指出道德是“出自一种对光荣而又崇高的东西的爱,一种对伟大和尊严的爱,一种对自己品质中优点的爱。” [5]道德是法制社会最微妙却极其有效的必要补充,虚拟环境中也不例外。而且在虚拟环境中由于法律实施的特殊性,道德有时甚至是超越法律而更为有效的媒介管理方式。有效元的技术能力和道德素养增加后不仅不会助长危机在网络传播中的恶性扩散,而且会配合传统媒体收集掌握更多的信息,形成与公众利益更贴近的“意见领袖”进而削弱网络危机的不良影响。美国哲学家曼纽尔·卡斯特在回答“每个人应当怎样去适应这个网络社会时”指出:“首先要培养‘自我编程能力’,人是世界上最好的计算机。”[6]也就是说,每个网络用户――有效元更应当如此――都要正确选择、分析、处理信息,使其为我所用,要作电脑的主宰者,而不是被其迷惑或为其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