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当竞争,加强合作 前面我强调过在知识经济中有效竞争所面临的现实危险。我们必须回到适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制度两个问题上来。让我再提出一些观察结果。 其一,当我们步入全球化经济时,竞争的议题就提升到全球的水平上。当政者们当然会期望在竞争中产生更大的企业带来更高效的竞争规格,并能把这种规格提升到最高水平。世界也将从这一更好的竞争市场中获益,世界中的所有国家也要为实现这一目标协调运作。 其二,在减少关税方面取得了诸多进展的同时,包括倾销和反倾销在内的非关税壁垒呈现出越来越大的重要性。这两者不仅都能削弱竞争的基础,而且也能削弱支持新知识经济的产业政策。 其三,鼓励合作,但合作能够转向勾结,也能为心照不宣地达成一致的反竞争或至少非竞争政策提供依据,对此应提出足够警示。 实施优惠创新的税收政策 在美国,有一些鼓励创新的税收规则,也有一些不是。最近实施一项鼓励新小企业(免资本收益税)的规定,但谈到其效果还为时过早,也难说它多大程度上帮助了新的知识为基础的企业。 研究,从其根本特性来讲,就是冒风险的。它就象钻井探油一样。成功的度量是根据一个人能否在十次试验中成功一次。一个能分享风险的伙伴才能够鼓励冒险,但只分享成功而不分享损失的伙伴似乎不能鼓励冒险。 在美国,资本收益的优惠措施一直保护下来,就是因为它鼓励与知识经济紧密相联的冒险和企业家制度。但大多数税收优惠没有偏向这种企业家制度,而是偏向投机的不动产贷款。我在前面已提及文化改变的重要性。那种以奖励真正创新的办法去奖励投机不动产收益的税收体制,不是在支持创新的文化。 参考资料: [1] 本文根据世界银行组织资深副行长首席经济学家约瑟夫· 斯蒂格利茨1999年1月27日于英国伦敦贸工部和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所做的演讲翻译 [2] 后来法庭审判的结果是:微软公司因涉嫌垄断而被一分为二。译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