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下面,我们准备参照当代西方史学范型转变的情况,考察一下当代中国的史学。这里所说的当代中国史学,是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史学。 首先应该指出,1949年以后,新中国的历史学在四十多年的发展中,尤其在改革开放的十多年中,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和有目共睹的可喜成绩。这里随手列举一些方面即可说明问题,诸如:历史研究领域的极大扩展,重要历史著述的大批涌现,考古学、甲骨学、方志、古籍整理等的突飞猛进,众多理论问题的探讨,研究队伍的扩大,世界史研究的开创和发展,等等。勿庸讳言,在这四十多年中,中国的史学也经历了挫折、失误,尤其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总之,对这四十多年中国史学的发展可以借用一位论者的话来概括:“曲折的道路,辉煌的成果”(18)。 历史学和任何事物一样,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失误,经历挫折,往往是难以避免的,也是不足为怪的。然而,像中国的历史学那样,在短短四十多年中,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又出现重大的失误,这种大起大落的状况却并不多见,因而更值得反省和深思。这里自然有难以抗拒的外部原因(如“文化大革命”),但也不应忽视历史学本身的内部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没有把历史学本身的发展问题提上日程加以探讨,缺乏对一系列有关历史学发展的根本理论问题的研究,缺乏对国际史学发展的了解。改革开放以后的十多年中,这种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而使中国史学出现了新的面貌。 本文正是循着这一思路,意在从“范型”这一角度对当代中国史学作些考察。“范型”既然用以表述研究和写作历史的方式,那么对于中国史学大体上也应该是适用的。我们在考察中国史学时,自然需要参照当代西方史学“范型”转变的状况。这里一方面应看到,西方史学的演变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绝不应简单照搬:另一方面也应看到,西方史学范型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史学发展的一般规律,因而有其一定的普遍性。譬如,西方传统史学范型向新史学范型的转变至少说明了历史学的发展总是要求研究领域的不断扩大、研究手段的不断革新和史学观念的变化,而这又要求史学不断调整同其他学科的关系,同时也说明史学本身的发展并不是孤立的,从根本上说是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紧密相关的。这些对我们考察中国史学的范型都是有启发的。 或许有人会说,中国史学是马克思主义史学,不需要考察什么“范型”问题;或者说,中国是马克思主义史学,自然是新史学范型。这是把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了,即把史学的指导思想和史学范型混淆了。无疑,中国史学是由马克思主义指导的,具体说来,是由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史观指导的。然而,指导毕竟不是代替,指导思想不能等同于从历史研究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史学范型。历史学的“范型”,历史学本身的发展和有关的种种问题是需要具体探讨并通过研究实践不断完善和解决的。用指导思想来代替具体问题的研究,历来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反对的。恩格斯晚年十分不满德国许多青年作家把“唯物主义”当作套语,当作标签,贴到各种事物上去,再不作进一步研究的弊病,指出:“唯物史观现在也有许多朋友,而这些朋友是把它当作不研究历史的借口的。正像马克思关于70年代末的法国‘马克思主义者,所曾经说过的‘我只知道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19)不对历史学本身的理论方法论问题,不对历史学本身的发展演变作具体的研究,以为有了什么样的指导思想,范型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解决,这至少是一种天真的想法。历史学的发展是要通过历史学家的研究实践包括对史学本身发展的反思和探索来实现的,这里指导思想能起很大的作用,但毕竟不能代替后者。 这样说,并不是说马克思主义与历史研究实践以及史学范型就没有什么关系。西方新史学的发展历史说明,西方新史学范型的建立受到马克思主义显著的影响。许多西方新史学家都承认这一点。例如年鉴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承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是“新史学”的重要先驱。这里只要举出勒高夫的话就够了。他说:“从许多方面看来,马克思是新史学的创始人之一,这是一种问题的研究、跨学科研究的史学,它扎根于长时段研究并以整体性为其目标。”(20)西方马克思主义史学中确有不少人属于新史学家,并对新史学的发展作出贡献。英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汤普森〔E.P.Thompson〕、霍布斯鲍姆〔E.J.Hobsbaum〕、希尔顿〔R.Hilton〕等)在西方新史学中独树一帜,影响很大。法国也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如伏维尔〔M.Vovelle〕)是公认的新史学家。然而,毕竟不能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和新史学范型之间划等号。马克思主义确在许多方面,如跨学科研究、总体研究、注重群众作用、注重经济基础、结构分析、长时段考察等对新史学范型的形成和发展有极大的启示作用,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也写过历史著作却并不是职业历史学家,不能要求他们去解决应该由历史学家解决的问题,去探索研究历史和写作历史的方式。他们建立的唯物史观属于高于史学研究的哲学──世界观层次。我们自觉地坚持唯物史观对历史研究的指导,这是我们的优势,但不能以前者去代替史学本身层次的问题。如前所述,西方新史学往往忽视哲学的作用。勒高夫在谈到这点时说过:“应该承认,‘年鉴派’和‘新史学’的创始人对大部分德国思想家都是忽视的,只有马克斯·韦伯是例外,就是韦伯的思想也只是有限的掌握。甚至马克思的影响及对他著作的阅读也是不深刻的。”(21)然而,任何人及其活动总是离不开某种哲学──世界观的指导的,因而西方新史学对哲学的忽视未必是可取的。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史学早已是新史学范型,即使不比西方史学早,也迟不了多少,其标志就是1902年梁启超发表的长文《新史学》。这也是概念上的混淆。梁启超的著作虽然也叫《新史学》,并比美国鲁滨逊(J.H.Robinson)的同名著作早问世十年,但其性质、作用及背景却是不同的。我们不能望文生义,而不对其加以具体分析。 以中国史学来说,中国的古代史学(22)起自孔子止于章学诚(1738-1801年)(23),实际上,其余波要发展到20世纪初才结束(24)。不管怎么说,梁启超的著作被视为是中国近代史学产生的标志则是没有疑义的。因而,可以明确的是,梁启超所激烈反对的是中国的古代史学,他所提出的“史学革命”是要革中国古代史学的命,实际上也就是要革中国封建史学的命。 西方的史学发展情况不完全相同。对西方史学史的发展,可以有不同的划分。一般把古代希腊、罗马史学直至16世纪文艺复兴之前的史学叫做古代中世纪史学或简称古代史学。从文艺复兴到18世纪启蒙运动的人文主义史学可视为早期近代史学。启蒙运动以后,经过19世纪的浪漫主义史学和实证主义史学,由兰克学派把历史学变成严格的经验科学,从而奠定了成为19世纪西方史学主流的“科学的”史学。到19世纪末,西方史学已完成了职业化和专业化的过程,成为近代意义上的一门科学学科。由于西方这种近代史学在史学研究的一些基本准则方面与古代史学有相承之处,因而有的论者把从古希腊到包括兰克学派在内的整个西方史学称为“传统史学”(25)。不过,如果参照斯托诺维奇对西方史学发展范型的划分,则自古希腊到近代初期的史学均属第一类范型即“资鉴范型”,同第二类“兰克范型”还是有区别的。后一范型主要指实证主义史学。本文基本上参照斯托扬诺维奇的划分,觉得这样或许更能说明问题。因而本文中所用的西方“传统史学”一词,并不是指西方的古代史学,而是指西方的近代史学,具体来说即实证主义史学(“兰克范型”)。这和中国的情况不同。梁启超在20世纪起而反对的是中国的古代史学,要建立的是中国的近代史学;西方20世纪新史学的代表(包括鲁滨逊)所要反对的是以兰克为代表的西方近代史学,提倡的是适合20世纪发展的新史学。虽然梁启超和鲁滨逊都打出“新史学”的旗帜,但性质和背景是有不同的。 历史学的发展,首先自然是由于其内在的原因,但同外部条件的变化也是分不开的。具体说来,整个社会的变化、科技的发展都对历史学的演变产生影响。这对任何地区、任何国家的历史学都是适用的。西方的历史学所以在19世纪终于成为近代意义上的科学学科,无疑同西方国家自文艺复兴以来所经历的科学革命有关。正是这场科学革命根本改变了西方中世纪文化与思想的精神和面貌,产生了近代科学与近代思想。它们对西方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历史学也不例外。“兰克范型”正是西方历史学在近代科学发展的条件下,要求史学科学化、学科化的努力的反映。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有位论者指出:“直到19世纪末叶以前,中国的思想理论始终是在中世纪传统的构架之内进行的”,“要到90年代严复宣传了天演论的理论,中国思想界才开始突破了中世纪传统的构架而采用了一种近代的眼光和思维方式去观察宇宙和人生、社会和历史,从而为中国的思想理论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境界。”(26)中国的近代史学也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逐渐产生的(27)。由此可见,说中国史学在20世纪初即已酝酿产生“新史学”范型,这是一种误解。西方的新史学是在对兰克史学反思基础上的革命,是在20世纪(尤其是下半叶)科学发展条件下对历史学的科学化所作努力的反映。至于中西方科学发展道路的不同及其前景等问题,因已越出本文范围就不赘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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