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摹本说,休谟做了两点论证: (一) 当我们分析我们的思想或观念(不论它们如何复杂或崇高)时,我们常常会看到它们可以分解成简单的观念,而且那些简单的观念是由先前的一种感情或感觉来的. (二) 一个人如果因为感官有了缺陷,以至不能有任何感觉,那我们也总会看到,他也一样不能形成与此相应的观念. 对于他的第二个论证我是赞同的.中国的庄子说过夏虫不可语冰,夏虫无论如何都不会有"冰"的观念的.虽然夏虫与人类不同,没有人类的理性推理能力,但是不管理性的威力有多大,在没有感觉印象的条件下,即使是人也不可能获得"冰"的观念.一个瞎子无论他的理性推理能力多么发达,他也形成不了任何颜色的观念.没有感觉材料,理性毫无用武之地. 我认为第一个论证只能算是对摹本说的简单描述,而不能算是论证,如果一定要说是论证的话,也只能是循环论证.摹本说其实就是观念是印象的简单复合的命题的概括.观念是印象的复合命题我认为有一定道理.的确有的观念就是感觉印象的复合,比如"金山"这个观念就是由"金"的感觉印象和"山"的感觉印象复合而成的,问题是,是否观念只有印象的复合这一个来源?如果是的话,"存在"和"价值"这样的观念又是又什么感觉印象简单复合而成的呢?数学中的极限概念又是由哪些感觉印象简单复合而成的呢?休谟显然没有看到观念的另一个来源,即理性抽象.这一点休谟没有看到.观念有两个来源,即感觉印象的简单复合和理性的抽象.与感觉印象的简单复合相比,理性抽象不但是存在的,而且在形成观念的方式中比感觉印象的简单复合具有更重要的作用. 休谟之所以看不到由知觉印象形成观念的另一个重要途径-----理性抽象,正是因为他的知觉分析所坚持的忽略主体参与性单纯从客观性角度来考察的立场.正是因为他忽略了主体的参与性,看不到主体在形成知觉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所以他不可能看到由感觉印象形成观念的另一个重要途径,即理性抽象.他只能把观念和印象看成同质的东西,由印象到观念有的只是简单的加减,殊不知,因为主体理性抽象的参与可以使观念变成和感觉印象性质不同的东西. 休谟的摹本说没有看到这样一个事实:思维的直接对象不是现实世界,而是由感觉印象经过简单复合和理性抽象两个途径而来的观念.观念必然会有错误,观念为什么必然会有错误?就是因为主体性的参与.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产生印象的过程中,会有错觉,比如我们看到水中的筷子是折的;在由印象形成观念的过程中、,则会有印象的错误复合和错误的抽象,比如"金山"和"飞马"就是印象的错误复合,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论就是错误的抽象.每一个前一过程发生的错误必然会被带到下一个过程而且会扩大影响,以至我们很难得到什么正确的认识.正是因为有主体性参与才会有错误,而认识结果必然有错误也从反面证明,在知觉过程中是不可能把主体性忽略的,理性抽象在这个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作用. 忽略了主体参与性的知觉分析必然导致摹本说的结果.总之一句话,休谟不懂抽象.
三 休谟因果观的基础
休谟把观念的联系分为三种: (一)相似关系(Resemblance) (二)时间或空间的接近关系(Contiguity in Time or Place) (三)原因或结果(Cause or Effect) 必须指出的是,休谟所说的原因或结果的联系不同于普通语意中的原因或结果的联系.在普通语意中,原因或结果的联系是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而休谟的原因或结果的联系是外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休谟认为因果联系不过是两件事物的恒常汇合所形成的习惯性联想,因此是外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我们看相似关系和时间或空间的接近关系其实也正是外在的非本质的偶然的联系,因此,休谟的原因或结果的关系其实是前两种关系(相似关系和时间或空间的接近关系)的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