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追踪可约略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1)在弗洛依德、格式塔之前,实验心理学不是不能适用于文艺学研究,而是元素主义的暂时盛行引起了狄尔泰的警惕,与此同时,便是实验心理学向艺术以及其他高级思维领域悄无声息的渗透和大规模入侵。
(2)事实证明,实验心理学确实适用于文艺学研究。根据心理学史的运行实践,我们最起码可以发现并归纳出如下铁的事实:从学派角度看,其适用性主要集中在精神分析(含马斯洛人本主义)和格式塔;从是否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涌现了有价值的、能经受住时间考验的经典性著作角度看,也主要集中在这两派。
此外,还有一些心理学功底深厚,却喜欢游弋于心理学与文艺学边缘地带,对艺术研究有浓厚趣味且鉴赏力极强的准心理学家。他们的精力和目标不在于从实验室观察并总结心理学的原则,规律,而在于将有些已经归纳出来的相对成熟的,且适用性、灵活性较强的原则、规律应用到文艺学研究中去。例如阿瑞提(Arieti)、弗莱(Frye)、阿恩海姆等。这些人的功绩在于寻求心理学与文艺学研究的结合部,和前者对于后者的普适性,阐述、扩展并推衍心理学原理向文艺学各个层次、门类、课题的全面渗透与深化,巩固由早期心理学家所开拓的文艺心理学阵地,以扩大战果。他们的态度如此真诚,精神如此专注,耕耘如此勤奋,以致于在20世纪蔚为大观,筑成文艺学美学领域一道令人目不暇接的风景线。
不仅如此,20世纪中期以来,还有三大奇特现象值得注意:一是以情绪情感心理学为代表,实际上则体现为生理心理学观点向文艺学美学研究领域的渗透;二是以托尔曼(Tolman)、赫尔(Hull)、斯金纳(Skinner)为代表的新行为主义,以勒温(Lewin)为代表的拓朴心理学,以皮亚杰(Piaget)为代表的发生认识论等实验性很强的心理学结论,正在被导向文艺学美学研究领域;三是以实验心理学的各种原理从事文艺学美学研究的某种倾向性,逐渐向表现论美学、现象学美学、符号论美学、乃至自然主义美学、信息论美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等学科领域入侵。如上的渗透、导向和入侵,举凡所经之处,必留下浓重的、涂抹不掉的心理学痕迹。这一切,似都可说明,心理学对于文艺学研究的适用性不但越来越强,而且在发展中还显示出一种活泼泼的生命力。
(3)适用中的隐优值得注意。首先,考察如前所述的从事文艺心理学研究的两大类人和其所有作品,可以发现,其适用的范围仍是有限的,不仅心理学家对文艺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精神分析和格式塔两大学派,而且那些准心理学家对文艺学的研究及其著名作品,也主要集中在对于这两大学派原理,规律的阐释、运用上;其次,精神分析主要指向艺术发生的动机分析,但众说纷纭,而格式塔则主要指向视觉艺术的构成和艺术美的生成分析。二者能否统一,如何统一?如果不能统一,是否二者永久只能局限于各自领域?这就是说,研究视觉艺术用格式塔,研究艺术动机用精神分析?其三,精神分析有些见解相当深刻却较难证实,格式塔也不乏道理却稍显机械,亦即,个体人的艺术感知能否用几条简单的定律概括其四,格式塔的自然观察法明显是理性化倾向,而精神分析的自由联想法则诉求于心灵深处的潜意识,有非理性倾向,如何在分析同一艺术现象时协调?最后,生理心理学、新行为主义、拓朴心理学和发生认识论的适用性虽露端倪,但至今尚无可以与如前所举之著作比肩的,有价值的作品出现。指出这些问题,不是要灭文艺心理学的威风,而是为促使其在21世纪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赖以思考的出发点。
3.国内“心理学十文艺学”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之所以用此术语是由于"中国特色"造成的。
比较一下可知:
西方由于科学理性观念根深蒂固,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和方法论训练,一般人不敢轻易涉及某一个陌生领域,因此用心理学原理研究艺术者无一例外是心理学家和准心理学家。弗洛依德等人固不必说,随手举一批在国内耳熟能详,在艺术研究领域颇有成就的人物,如阿瑞提、阿恩海姆、冈布里奇、温诺等,细察一下个人履历,也都是如上身分。他们把研究成果叫做文艺(艺术)心理学是对的,因为其研究目的,方法无不指向心理学。他们把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当作材料、佐证、论据,其目的主要是证实自己的心理学观点。诚如阿恩海姆为温诺作序(1982)时所言:“坚持把可验证,可测量,可计数的东西作为实验对象,实验的艺术心理学必定倾向于概括,作出我们认为与现实最直接相关的论述,同时也作出与那个现实最间接相关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