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各学科大都能以理性的眼光坦诚而又严肃地审视,自身是否有存在的充足理由,是否继续存在下去,如何存在等问题。这种审视大都以客观,冷静,实事求是为原则,以学术民主为前提,不是主观臆断、闭门造车,更不是行政命令或权威专断。它说明中国学人危机性,警觉性意识逐渐增强,自我批判能力慢慢提高,也说明作为整体的学界似乎日趋成熟。唯独文艺心理学这一本来就显得有点玄虚的学科,反倒无人考察其来龙去脉,追问在下一世纪发展的可能性。
这种沉默,原因很多。依笔者愚见,最主要的似乎有二:一是想当然的认为,文艺心理学乃新兴学科,前途不成问题,因而只满足于将心理学的知识,原理运用于文艺学,二是害怕这种反思性研究,牵涉面广,头绪繁杂,结果可能吃力不讨好。前者只见"木"而不见"林",可成为文艺心理学匠,似难成为学者,不足为法;后者则有懒汉、怯者之嫌,亦不足为法。两者的共同点是,在即将迈入新世纪门槛时,甘愿放弃对于研究领域的目的性和自觉性的思考。其危险性在于,无形之间把自己放在虚弱的背景上和尴尬的情境中。试想,一门不晓得所从何来(Where),自身是什么(What),又向何方去(How)的学科,有多强的生命力?一位不明确如上两个W一个H的学者,其研究有多大的动力,其成果有多大的价值?
其实,在似乎想当然的地方往往有着许多并不"当然"的问题。因为,越是新兴学科,其定位、目标、前途等,越有可值得推敲之处;越头绪纷繁,其背后那隐微之机,越有探索的必要。笔者不自量力,试图围绕“心理学究竟在何种意义上适用于文艺学研究”这一中心问题,把文艺心理学放在实验心理学的全部历史和巨大背景上,简要考察其萌孽(发生),适用性(形态),在此基础上,对其在国内外的大致走向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等,作出力所能及的概述和前瞻。
1. 问题的提出
如果把费希纳(Fechner)《心理物理学纲要》(1860)看作实验心理学的诞生,那么,心理学是否适用于文艺学研究这个问题至少30年后就在德国本土被提出了。其外在表征是狄尔泰 (Dilthey)与艾宾浩斯(Ebbinghaus)的争论。艾氏认为心理学能够认识真实的心理现象,如统觉、目的和自我,狄氏认为心理学把心理现象归结为心灵元素的混合,不能用以研究具体的心理现实,如艺术家的创造性想象、价值观、义务感、自我牺牲、宗教热诚等等。⑴狄氏提出的问题是严峻的,直接关乎着心理学作为实验学科存在的必要性。事隔20多年,美国心理学史家墨菲(Murphy)和格式塔学派三巨头之一的考夫卡(Koffka)仍对狄氏的意见表示赞同。⑵
在实验心理学大本营爆发的这场争论意味深长。它表明人们对心理学初期元素主义的怀疑。事实的另一面是,一些严肃的心理学家不断将触角伸向艺术等高级思维领域。在此做出最大成绩的是精神分析,格式塔和人本主义学派。甚至曾持谨慎看法的考夫卡也改变了态度。⑶问题在于,尝试是一回事,其适用的范围、程度如何是另一可事,前者是能不能而后者是哪些适用哪些不适用的问题。一旦进入第二层次,各心理学家的分歧便暴露无遗。精神分析和人本主义注重艺术和深层心理的关系,格式塔则重在考察视觉艺术在心理上的整合形式。人本主义认为艺术是丰富性动机的产物而精神分析认为是缺失性动机的产物。即使在精神分析内部,分歧亦昭然可见。荣格(Jung)说,只有“艺术形式的处理过程”(即创作过程)才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而构成“艺术基本性质”的那一方面不在心理学范围。⑷然而众所周知,他的老师弗洛依德(Freud)正是由于回答了艺术的本质问题才名扬四海的。如果把眼光稍微旁涉一下,会发现更令人吃惊的情况。一般认为元素主义不能研究艺术,然而前苏联维戈茨基的“客观分析法”恰恰遵循着元素主义的思想。⑸他把艺术作品分割为韵律或结构片断,通过功能分析(即心理学的叙述)说明审美反应并确立它的一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