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这段话当中有两点值得重视,首先,文学(艺术)帮助私人确立了一个真正属于私人的领域,这个领域是众多私人领域当中的一个,而且和其他私人领域之间保持着相对独立性;其次,文学(艺术) 帮助个体在私人领域中确立起自我意识,使个体意识到自己是私人领域的主人,个体应当把注意力集中在属于自己的私人领域当中,集中到自我身上,一句话,个体应当有自己的主体性。书信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艺术)形式,可以说是能够帮助个体确立自我认同和自我意识的最有效的手段。
但个体的自我认同决不允许仅仅局限于建立自我的主体性和捍卫属于自己的私人领域,而是应当在对自我有了清楚的意识之后去和自我之外的他者建立起一定的关系。因此,自我认同应当是双向的,它包括自我与自我认同,也包括自我与他者的认同。个体永远都是处于这样一种双重关系当中,即既自我关怀,又关涉别人。自我关怀的目的是为了关涉他者,关涉他者反过来又加强了自我关怀。因此,即便是最最内在的私人主体性也都是和他者联系在一起的,是和公众联系在一起的。自我与他者的关系,正是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关系的一种转化。
当然,个体关涉他者并不是通过揭露他者的隐私而实现的,相反,是通过披露自己的隐私而与他者发生关系的。就文学(艺术)而言,它们虽然表现的是个体的内心世界,但其目的不是要做自我欣赏,而是要在自我表现过程中让他者参与到自我的意识活动之中,因此,日记变成了一种写给寄信人的书信;第一人称小说则可以说是讲给收信人听的独白。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我们根据书信和日记这种极端私人性的写作中透露出来的直接或间接与公共相关的主体性,可以来解释清楚十八世纪典型的文学类型以及真正的文学成就的起源,诸如市民小说、传记形式的心理描写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可以说没有什么私人性的写作,写作永远都是公共的,私人写作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意识形态,必须加以批判。在我们今天各种所谓私人写作越来越张扬,各种充满自言自语的所谓隐私作品越来越充斥文坛之际,哈贝马斯所主张的这种文学写作应当具有公共性的观念恐怕还有些借鉴作用。
作者、作品以及读者之间的关系变成了内心对人性、自我认识以及同情深感兴趣的私人相互之间的亲密关系。通过写作,私人进入了公共领域;通过阅读,私人也进入了公共领域,在文学写作过程中,公和私再一次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变得水乳交融:“理查生和他的读者一样,也替他的小说人物落泪;作者和读者自己变成了小说中自我吐露的人物。特别是斯特恩,他运用反思、书信,乃至补充说明等手法使叙事者的角色出神入化;他又一次把小说放到了与公众相关的场景之中,目的不是为了制造了一种现实主义,允许每个人替自己要求一种作为补偿活动的文学活动,把人物与读者以及与作者之间的关系作为现实的补偿关系”。(9)
文学(艺术)作为中介形式所挑起的一边是私人性,另一边则是公共性。而私人个体的主体性和公众性不但在现实中密切相关,在文学中更是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一方面,满腔热情的读者重温文学作品中所表出现来的私人关系;他们根据实际经验来充实虚构的私人空间,并且用虚构的私人空间来检验实际经验。另一方面,最初靠文学传达的私人空间,亦即具有文学表现能力的主体性事实上已经变成了拥有广泛读者;同时,组成公众的私人就阅读到的内容一同展开讨论,把它们带进共同推动向前的启蒙过程当中”(10)。靠文学(艺术)这个中介,他们组成了公众,并且在公共领域当中建立起以文学讨论为主的公共领域,即公共领域;通过文学讨论,他们不但实现了自我启蒙和公共启蒙,而且还对私人领域的主体性和公共领域的主体间性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
说白了,文学(艺术)在哈贝马斯的理解当中实际上发挥的是一种交往理性的作用,或者说,文学(艺术)在哈贝马斯的文化现代性当中实际上成了交往理性的一种体现和表征。所谓艺术中介论,实际上就是艺术交往论,由此所推导出来的艺术本质说到底就是交往。当然,哈贝马斯本人并没有明确这么说,而是借对席勒的批评而间接地表达出来的。在《现代性哲学话语》一书中,哈贝马斯曾穿插着对席勒的美学思想作了简明扼要的论述(11)。哈贝马斯认为,席勒的《审美教育书简》是现代性审美批判的第一部纲领性文件,因而在现代性批判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