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世纪明中叶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如果说《金瓶梅》人物语言之个性化,是因为大部分人物都属于社会下层,质地分析比较容易,那么《红楼梦》中我们看到上至王族下至贩伕的语言之不同质地。叙述语境与转述语不只是依靠引导句分开,风格的差异和语气特征也标出了转述语。
因此,转述语在中国白话小说中从指称分析走向质地分析,也显示了在传统社会解体、合一规范消失时,主体重心渐渐下移的趋向。
与转述语中主体分割相类似的是所谓不可靠叙述问题。在传统小说中,隐指作者(即叙述文本价值观的集合,或者说,作者主体意识进人文本的部分)对叙述有暴君式的控制权,叙述者只是他的代言人,因此叙述者所说的一切话都可以说代表了作者,叙述者是作者的“第二自我”。当布斯在《小说修辞》中把叙述者于预(narratorial intrusions)称为“作者干预”(authorial intrusions)时,他的目光没有越出传统小说。
这种整饬局面,在较优秀的传统小说中,已经受到破坏。《红楼梦》第29回有一段叙述者的解释性评论:
原来宝玉生成来的有一种下流痴病,况从幼时和黛玉耳鬓厮磨,心情相对,如今稍知些事,又看了些邪书僻传,凡远亲近友之家所见的那些闺英闱秀,皆未有稍及黛玉者,所以早存一般心事,只不好说出来。
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叙述者所用的词汇、语调,所作的评价,与隐指作者相反。这样的评论是“言不由衷”。《红楼梦》的最早一批研究者已发现这个问题。戚蓼生《石头记序》说:
第观其蕴于心而抒于手也,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写闺房则极其雍肃也,而艳冶已满纸矣,状阀阅则极其丰整也,而式微已盈睫矣;写宝玉之淫而痴也,而多情善悟不减历下瑯玡;写黛玉之妒而尖也,而笃爱深怜不啻桑娥石女。(13)
仔细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在现代人看来真正优秀的叙述作品,主体都出现分化,主体的各个部分(隐指作者,叙述者,人物等),谁都不愿服从一个统一的价值体系。可以说,主体不和谐是优秀叙述艺术的普遍规律。这种不和谐非但不损害作品,相反,主体各部分的冲突,叙述作品容纳这些冲突主体的声音于同一文本中的努力,使作品呈现一种多元复合的戏剧性张力。
如何判断叙述者不可靠,一直是叙述学研究中的大难题。布斯曾列举了造成不可靠叙述的六种原因,即叙述者贪心、痴呆、轻信、心理与道德迟钝、困惑(缺乏足够信息)、天真。他实际上是说任何性格的缺点,智力上的缺陷或环境上的不利,都可以使叙述者不可靠。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智力上的低下并不经常使叙述者不可靠,有时甚至能使叙述变得极为可靠,因为现代小说用一个智力上成问题的人物作为叙述者,往往就预先埋伏了这样一个价值判断:被“文明杜会”玷污的智力与道德致坏共存;智力低下者反而能看出这社会出了毛病。因此,文盲流浪者(马克·吐温《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乡镇理发匠(王蒙《悠悠寸草心》)、妓女(老舍《月牙儿》)都可以成为比较可靠的叙述者。
虽然叙述不可靠种类极多,程度各异,但不可靠的最基本原因是道德上的差距。而现代小说的叙述可以说都有一定程度的不可靠,不可靠叙述成为现代叙述艺术的一个最有趣的特征。当如此多的小说让叙述者的道德意识与整个社会的道德观相龃龉,应当说,现代小说在整个社会文化结构的地位已变得非常特殊——小说对现代社会大都持批评态度。
最后,再看一个叙述形式问题:情节结构;应当说,情节的起承转合结构,情节在叙述作品内走向高潮并获得解决,这并不是叙述本身所要求的,而是叙述艺术服务于人类交际这一社会功能的要求。推动叙述中情节发展和解决的力量,是一定的价值观,而结局就是价值判断,是对人物和故事的道德裁决。隐指作者,在这里扮演上帝的角色,把叙述世界作为现实世界的缩影,作出对世界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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