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曰类喻。取其一类,以次喻之。……
四曰诘喻。虽为喻文,似成诘难。……
五曰对喻。先比后证,上下相符。……
六曰博喻。取以为喻,不一而足。……
七曰简喻。其文虽略,其意甚明。……
八曰详喻。须假多辞,然后义显。……
九曰引喻。援取前言,以证其事。……
十曰虚喻。既不指物,亦不指事。……
比喻十法也存在着对立共构的原则,比如直与隐、诘与对、简与详之类就是两两对应的。但对应往往具有多边性,简既可以和详对应,又何尝不可以和博对应兮而博喻如果仅在一类的范围内“博”,岂不又成了类喻?在比喻十法中,我们对隐喻尤感兴趣,特地把它连同例证全文引出,这是由于今日之叙事学对隐喻有特殊的关注。例证共有五个:
第一例,取自《礼记·坊记》:“诸侯不下渔色。”孔颖达疏日:“渔色,谓渔人取鱼,中网者皆取之。譬如取美色,中意者皆取之,若渔人求鱼,故云渔色。”这里并没有把受喻体(诸侯)和施喻体(渔人)并列,只是把受喻体取女色的“取”字换成渔人打鱼的“渔”字,动词的置换暗示了行为的不合理性和荒唐性,使语句带上某种感情色彩。考虑到闻一多曾考证出古代诗文多以“鱼水”喻男女性关系,这里的隐喻就更多了一层意味。
第二例,取自《国语·晋语七》:“(悼)公使祁午为军尉,殁平公(悼公之子),军无秕政。” 秕乃是中空的谷物,它与军队管理是毫无联系的,但“秕”、“政”连用,以不可比喻的东西进行比喻,却把行政的空浮不切实用,形容得意义丰富而贴切。隐喻在几乎是风牛马不相及的地方,几乎是不能进行比喻的地方,连缀意象,组成意义深刻的妙喻。
第三例,为《国语·晋语一》中晋太子申生曲折地谈论骊姬恃宠乱政的话;“言之大甘,其中必苦,谮在中矣,君故生心。虽蝎谮,焉避之?”这里的蝎,古注为“木虫”,它与谮言诬陷也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但这里不是名词和名词的比照式的连缀,而是名词(动物)与动词的施动性的连缀。在不言而喻中,进谮言者成了木虫,进谮言的方式是在内部的、隐蔽的,其结果是从内部蛀空国家栋梁,导致大厦倾倒。把人的行为换成虫的行为的隐喻,竟然带着一种蔑视的,又无可奈何的感情色彩,暗示着这种行为的方式和结果。
第四例,引自《左传》哀公十一年:“吴将伐齐,越子(勾践)率其众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唯子胥俱,曰‘是豢吴也夫!’”豢的意思是饲养牲畜,把越王谦卑地来朝和赠物给吴国君臣,改换了一个动词,说成是“豢”吴。这就以刻薄来警世,暗示了越王的谦恭中包含着险恶的居心,也暗示了昊人在被敌国当成愚蠢的牲畜而不觉的危险处境。
第五例,见于《公羊传》宣公五年,齐高固娶了鲁国的子叔姬,按照礼仪应该把娘家送亲的车留下,在三个月后派人把马还回,而丈夫本人不宜出面。但齐高固和妻子叔姬一道来到鲁国,这是违反礼仪的。于是“子公羊子曰: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者矣。”徐彦疏引旧说云:“双双之鸟,一身二首,尾有雌雄,随便而偶常不离散,故以喻焉。”《山海经·大荒南经》则记载:“有三青兽相并,名日双双。”《文则》认为“双双”就是形体相并的兽,用以借代齐高固夫妇,暗示对其双行并至行为的讽刺。其间多少包含着把非礼行为视为禽兽的道德评价。
从上述五个例证的分析可知,隐喻的特征在于“隐”,由“隐”而产生比喻的多义性。隐喻避免直接地并列受喻者和施喻者,而以词语间非逻辑或超逻辑的置换的方式,使两个存在系统或行为系统互相干涉而发生意义的曲变,并注入某种感情色彩和道德判断,形成“不喻而喻”的多义联想。这种联想出入于人间,以及神话、风俗心理、动植物世界,采取了形形色色的以人拟物、以物拟人的手段,往往言简意赅,耐人寻味。隐喻一项就有如此丰富的内涵,倘若全面地分析比喻十法,我们当为古代叙事文以独到的直觉,非常深刻地发掘出汉语言符号的表意能力和审美神韵而惊异不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