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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教授罗伯特·格罗登把美国文化概括为“基督教、资本主义和民主的特别混合物”。这是构成美国文化的三个最基本的元素。这些元素是从欧洲文化中继承和发展过来,又在开拓北美新大陆的历史进程中本土化的。从思想观念、意识形态的视角来看,美国文化在发展和演化过程中形成了若干明显的特性:
1、种族主义。
这是种族优越感的产物。在美国的历史中,始终贯穿着一种“救世主精神”和“自命不凡的使命感”。这与大多数美国人信仰基督教有关,他们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有着“天定命运”,要教化全世界。此外,在美国历史演变中,盎格鲁—撒克逊主义曾经非常盛行,它在美国种族观念结构中占据着中心位置。这种观念鼓吹白皮肤的美国人(尤其英国后裔)属于最精华的种族。美国人从他们的欧洲近亲的先辈那里继承了深厚的种族观念,视其他种族(尤其有色人种)为低劣民族。自我中心的种族观念成为“无法抗拒的遗产代代相传”。在美国的种族主义者看来,美国人是上帝所选中的人民,有权获得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在过去,他们出征世界的时候是“在为上帝而战”。今天,他们强调的是要担负领导并帮助保卫世界各自由国家的责任。这就是他们的“天定命运”。综观美国的历史,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美国国民中,“优越感”、“救世主精神”、“自命不凡的使命感”一直是他们“明显的精神支柱”。这也是“美国例外论”的思想根源。
2、个人主义。
美国社会意识形态最重要的价值观念就是个人主义,它强调自主动机、自主抉择、自力更生、尊重他人、个性自由、尊重隐私。这是美国文化的显著标志。个人主义不同于利已主义,其内涵蕴含着民主自由思想。美国民主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正是对个人自主的追求。个人主义在19世纪的西方世界已经非常盛行,到了20世纪,个人主义思想“达到登峰造极的境地”,并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有支配地位。在美国,个人主义更是成为一种道德标准、社会的主要信条和国民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美国人而言,个人主义就是最生命攸关的身份认同。
3、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是美国社会中的一对孪生兄弟。他们标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追求财富的自由。美国的《独立宣言》、《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人权法案》都确认了这种自由观念。在威尔逊总统看来,“英裔美国人的自由思想与自由制度是普遍适用的。”罗斯福总统的“四大自由”,即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不虞匮乏和免于恐惧的自由,正是美国民众思想观念的典型代表。自由主义是美国政治文化的基础,也是美国立国的重要思想。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认为,本世纪所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以及随之而来的革命和大动荡,“迫使处于人类文明先锋地位的欧洲和北美的各个社会更加充分地实现他们的自由”。他认为,在20世纪,世界历史发生的根本变化就是“经济和政治自由主义”的胜利。今后统治物质世界的将是自由主义思想。显然,自由主义历来一直被视为美国最具代表性的思想,也是美国文化最突出的标志。
4、功利主义。
个人主义孕育了功利主义。在美国社会,讲究实用,追求功效和利益已成普遍的伦理观念。托马斯·潘恩和约翰·洛克都认为,在美国,政治进步和经济进步是每个个人行为的产物,指导个人行为的准则是功利和自身利益。这种功利主义时而表现为“理想主义”,时而表现为“现实主义”,综观美国文化发展史上的许多争辩都贯穿着这两种思潮,此起彼伏,相互渗透,不管那种观念占支配地位,其目的都是对功利的追求。美国人有一种观念,即他们必须维护的不是什么原则,而是利益,没有任何朋友,只有利益。利益才是他们真正崇拜的至高无上的上帝。亨廷顿教授说得不错,西方人在出征世界的时候,“既是为上帝而战,又是为黄金而战”。讲究功效,追求利益一直是美国社会的一种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美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念,也有明显的表现。他们的“功”在于谋求支配世界,他们的利在于满足自身的利益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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