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模式对中国的影响是极大的,而且,它有如“骑虎难下”,一旦骑上去就很难下来。所谓的苏联计划体制,本来就是一个诘聱难行的东西。它要求将整个经济置于集中的指挥之下,按照某种计划或意旨统一调拨资源,只能实行所谓的“产品经济”;因而也只能抹灭“传统”,一切重头开始建构。这种制度在苏联已是不伦不类,传播到中国这样的国家,就更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问题。
苏联决定开始强制农业集体化的直接导因是1928年至1929年的“谷物收购危机”,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可与中国1953年的粮食紧张相比。表面上看,这都是一些“偶然”的“意外”事件和因素,但却造成了具有极大“必然性”的重要后果,这是中国和苏联非常相象的一点。它构成一个很有趣也很迷惑人的问题:为什么总有这样一些“偶然”因素出现,使事物导向“社会主义改造”和“苏联模式”的道路?事实上,苏联的此类危机已出现过不止一次,如十月革命胜利不久后的粮食危机、1923年的销售危机,到1928年则已是第3次了。[20]所以它的出现,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通过对苏联和中国农业集体化历史的对比研究,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在力图或意欲取消市场机制、而改由一切经济活动归政府控制的情况下,经济萎缩或经济困难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这不一定取决于工业化速度的高低;可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每当提高经济的计划化或公有化程度造成经济困难时,计划经济的制度架构和意识形态教条就象“诱饵”一样,诱使政策滑向进一步的“统制经济”,似乎舍此别无他途。中国五十年代初期经济政策的走向也存在着这样的倾向。一旦实行苏联式的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农产品的供给和价格也就会成为突出问题;“统购统销”本不是中共预期要建立的制度,当初也并不想学习苏联的“余粮收集制”或粮食“收购制”;“统购统销”的实施在当时完全是一个意外和应急手段,但一旦实行了这一制度,就自然引出了相应的需要加快农业集体化的后果。官修史书往往倾向于把建国后30年中农村政策的失误缩减到“大跃进”一个侧面,从而回避一个更具根本性的问题:从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从“统购统销”到“户口和粮食配给”,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高潮”,难道不是一个完整的、环环相扣的乌托邦方案吗?改革是对这一乌托邦的彻底否定,其意义远远超出对经济体制的认知;从农业集体化道路的失败当中所要总结的,也不应该只是农村政策而已。
【注释】
[1]《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外文书籍出版局,1948,莫斯科,第8、9章。此书50年代初期在中国曾被指定为“干部必读”的经典着作,人手一册,用以教育党员干部。毛泽东对这本书也非常重视,要求全党仔细研读,见李锐的《毛泽东的早年与晚年》,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页221。
[2]沃尔沃.拉德钦斯基,《苏联农业的社会化》,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24至25页。
[3]《列宁全集》,莫斯科第二版,第22卷,第289页;《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第6页;《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64,第372页;《苏联农业的社会化》,第23页;瑙姆.贾斯尼,《苏联的社会化农业》,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25至26页。
[4]在1929年“大运动”之前,共耕社大约占60%的比重,见《苏联的社会化农业》,第323页。
[5]出处同上,第300页。
[6]《联共(布)党史》后来也遮遮掩掩地承认运动中存在着强制粗暴:“有许多党工作人员......不问地方和时间条件怎样,不问农民加入集体农庄的准备程度如何,而用人工方法勉强加速集体化。......当时暴露出违背集体农庄运动自愿原则的事实。在好几个区域里,人们竟用对农民采取‘剥夺财产’、褫夺选举权等等要挟手段强迫他们加入集体农庄的办法来代替了自愿原则。......在好几个区域里,人们竟用官僚主义的号令手段浮报集体农庄数目的办法,用勉强夸大集体化百分数的办法来代替了集体化方面的准备工作,来代替了耐心解释党在集体化方面政策基础的工作。......在好几个地方,人们不顾中央认定集体农庄运动基本环节是只把基本生产资料实行公有的农业劳动组合这种指示,公然鲁莽从事地跳过劳动组合而径直组织农业公社,把住房、自用奶牛、小牲畜及家禽等等实行公共化。......有几个省区里的领导工作人员因迷恋于集体化方面的初步成功,公然违背了中央关于集体化速度和期限的直接指令。”《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第377至3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