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汉满不赞成分田到户,提出继续按“集体生产,按劳分配”的路子走下去。陆汉满这样做的理由和村民支持陆汉满的原因,都直接与他的思想观念和道德人格有关。
(一)思想观念
陆汉满对穷人和弱者怀有深深的同情,对富人则避而远之。他奉行的原则是“只帮穷人,不帮富人”。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只做雪中送炭,不做锦上添花”。崖口支部副书记谭锦廉这样解释这句话的涵义:
陆书记的政策主要是为没有出路和没有能力的穷人提供帮助。如果你有本事出去赚钱,他也不拦你。如果你没有本事,愿意留在生产队,他愿意帮你找碗饭吃。(曹正汉,2004:134)
陆汉满的“只帮穷人,不帮富人”,包含两个原则:第一是为弱者提供劳动机会,第二是按劳分配。他认为,劳动能力弱的人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找到一碗饭吃,这就需要将他们组织起来,用集体的力量为这些人提供帮助;但帮助的办法不是把钱直接分给他们,而是为他们提供劳动机会,按劳动分享集体收入,即按劳分配。最为陆汉满称道的是,崖口人没有失业风险。有能耐的可以自己经商办企业,有技术的可以到外面的工厂受聘,没有能耐没有技术的人,可以留在生产队。即使是那些劳动能力最弱的人,也还可以由生产队安排放牛,每月也有500-600元的收入,不愁没有饭吃。2000年,有位领导同志到崖口,问:崖口的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很高,用拖拉机耕田比牛耕效率高,为什么还要养这么多牛?陆汉满答:
有些事情,你会觉得我们很傻,很保守。这个年代还养这么多牛?但是,如果取消了耕牛,我们崖口村就将有好几十位村民失去工作机会,他们没有牛放,没有驶牛工做,又做什么呢?我们现在所做的,是安排愿意就业的人都有工做,使他们能够心安理得地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自食其力。(曹正汉,2004:137)
(二)道德人格
陆汉满不但愿意帮助穷人,而且能够做到廉洁奉公,这在崖口村早已妇孺皆知。我们举几件崖口村民都熟悉的事情,从中可以了解陆汉满的道德人格在村民心中所产生的影响。
第一件事情。陆汉满曾经家庭负担重,生活一直很清苦,但他安于清贫,不以权谋私。1991年,儿子志农高中毕业,陆汉满的一些老朋友,包括珠海市、中山市和翠亨镇的一些领导,都提出帮志农安排工作,都被陆汉满回绝了。他让志农到陆家生产队(七队)下田干活,与村民一道插秧、施肥、扛谷子。志农不理解父亲的用心,对父亲耿耿于怀,决心不指望父亲,靠自己干一番事情。他说:
91年我在生产队出工挣了2500元,我拿这笔钱买了一只小艇开始养蚬,买艇共需4500元,欠了人家2000元。此后,我就没有再花过家里一分钱。当时,蚬场的位置在崖口海滩的外侧。92年父亲知道了我在养蚬,他竭力反对。我不理他,也不找他,自己干自己的。91年到94年,我是自己驾小艇捞蚬,非常辛苦,两只手裂了很多口子。这段时间我没有挣到多少钱,只是自己挣自己的人工钱。94年之后,蚬场扩大了,我才开始赚点钱。我在崖口什么事都办不了,什么章都盖不了,我搞蚬场是找镇和市渔政大队,我向镇和渔政大队办手续,向渔政交费,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