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同的折旧方式表现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计入各会计期纳税期的折旧额会有所差异。在直线法下。计入企业各期的利润是均衡的,在快速折旧法下。计入企业各期的前期折旧多而后期折旧少,从而使利润前期少而后期多。折旧方式的不同选择。影响到企业利润在年度间是否均衡。一般来讲。快速折旧造成企业各年度利润被动较大,自然损耗法次之。而直线法则有利于各年度企业损耗的相对均衡。由此可知,如果企业所得税适用累进税率, 从长期看快速折旧法和自然损耗折旧法将会导致平均边际税串偏高。进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在这方面,抉速折旧法较自然损耗法尤甚,而直线法下企业税负最轻。在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在固定资产使用期内,上述三种方法使折旧影响纳税金额的总的帐面数相同,因为不管利润在何期实现。只要利润额不变,其应负担的所得税额也就不变。但进一步的分析会发现,同直线法相比。快速折旧滞后了纳税期,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自然损耗法折旧则推前了纳税期,将遭受提前纳税的损失。在这一点上优化纳税的折旧方式的选择顺序是 :快速折旧法、直线折旧法。自然损耗折旧法。 (五)转让定价避税法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公司间转让产品、半成品、原材料或互相提供服务、专有权利、秘密配方、资金信贷等活动所确定的企业集团内部价格。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1.关联公司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价定价的策略,使企业应纳的流转税变为利润而转移,进行避税。 2.关联公司间商品交易采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收入。实现避税。 3.关联公司间采取无偿借款或支付预付款的方式,转移利息负担,以实现避税目的。 4.关联公司间劳务提供采取不计报酬或不按常规计收报酬的方式。转移收入避税。 5.关联公司间通过有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采用不合常规的价格转移利润方式进行避税。 6.关联公司间通过无形资产的转移和使用,采用计报酬或不合常规价格的方式,转移收入,实现避税。 (六)利润分配中的避税 企业进行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预期利润水平的高低,是确定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向的重要因素。同时公司进行投资活动已经获得了利润,而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不仅关系到公司未来的发展,同时也牵涉到一系列的税收问量。正视利润分配中税收征纳行为的存在,并尽量采取一定措施和手段。减少或降低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成本,也是企业进行经营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 1.税利的分配次序问题与避税税利的分配次序问题,筒而言之。就是先税后利,还是先利后税的问题。先税后利。还是先利后税,其所导致的结果会有很大区别。从税收负担上石,在适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若是先缀税后分利润,则由于所得额大而适用较高的税率。从而使税收负担很重,而先分利润后缴税。则由于各个投资者分到的利润数额相对较个,适用较低级的税率,从而使税负减轻。在税收政策上。国家往往给予投资者在利润分配次序上有一定选择余地,这样可以用来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达到减轻纳税义务的目的。 2.不合理保留利润与避税由于公司的税后利润允许以股票增值的方式留在企业内部暂不分配,因而引起了不合理的留利问题。目前,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个人所得税征收还不着及。股份制企业正在试运行中。这就给不合理留利避税提供了许多便利的条件。 (七)。利用税收优惠进行避税 利用税收优惠进行避税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利用减免的形式进行避税。主要通过政策性减免和困难性减免来进行避税。 2.适应免税条件。调整企业公司内部要素的组成结构,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这种避税方法通常应用在已经享受了部分减免待遇的安置残工人员或安置下岗职工的企业中。 3.利用公司的组建、分析、嫁接、兼并。合并进行避税。 4.利用税收优惠的过杂过乱及泛化进行避税。 三、树立正确的避税观 1.在了解税法、掌握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正确理解避税活动,在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获取最佳税负。 2.避税不是根本目的,其根本目的在于促使管理者对管理决策进行更细致的思考,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经营管理水乎。 3.不要过分玩弄避税技巧。不要恶意避税,要慎用避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