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福利政策陷阱 福利体制本身与它的市场经济基础相矛盾,给效率优先的市场经济体系带来许多新问题。一是社会保障费用的增加,会给财政收支带来压力。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社会保障费用负担过重是形成庞大预算赤字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经济不景气时使国家不堪重负。二是福利要求高税收,令企业国际竞争能力削弱。福利的突出现象是老龄化严重,形成宠大的供养人口,支付日益增加的养老金,不仅要求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且在职劳动者的税收也要增加。三是失业率增加,“福利病”膨胀。自1990年以来,西欧主要国家的失业率一直在上升,其与福利制度不无关系。另外,福利作为收入再分配方式,没有起到一份收入带来一份效率的作用,国民生活行为更多地倾向于依赖国家,养成了福利病。 无论是收入政策还是支出政策都有负面效应,所得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单独使用均会带来公平与效率的损失,为此,必须研究并解决它们的联系效应,即建立“收———支”内部联系,实现所得税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结合。 三、负所得税理论模型 负所得税制度本质是政府为了解决贫困问题,通过引入累进机制对低收入者和低收入家庭提供生活援助。从宏观看,它较好地解决了财政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实现了社会产品分配机制的完善。下面以图示说明。横轴代表税前所得,纵轴代表税后收入,E为均衡点,Ye为均衡收入,该点表示个人不向政府交税,政府也不必向个人提供资助。若个人收入高于均衡收入,如Yz>Ye,即进入正税区,个人应纳税额为(Yb2-Yb2’);反之,若个人收入低于均衡收入,如Y1<Ye,即进入负税区域,个人可从政府那里获得补助额(Yb1-Yb’1)阴影部分为正税或负税支付区域即支付制度。 (一)负所得税的理论框架 1 最低生活保障收入(W)。指维持个人或家庭最低生活标准的收入,通常以家庭为核算标准,有两种方法供选择。一是根据家庭人口来确定整个家庭的最低保障收入水平;二是根据每个人的年龄来决定整个家庭的最低保障收入水平,前者操作简便,后者更近公平。 2 家庭应税所得(Y)。它是指一个家庭在应纳税期限内的所有所得,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所得。此项所得统计,采用个人申报、单位上报制度与定期检查制度相结合。 3 税率或福利补贴减少率(r)。指等于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与收支平衡时收入水平之比,即r=w/wo,于是负所得税的模型可表述为Yb=w-rY。从该式可以看出,一个家庭的应税所得越高,它所得到的现金转移支付就越少;但是,实际上额外收入每增加1元,现金支付的减少不会达到1元。所以,负所得税计划,旨在对低收入个人给予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所得,以缩小个人收入与平均收入水平的差距。可以说,个人收入越低,收入补偿越大;若个人收入为零,他得自政府的这项补偿则最大。 (二)负所得税的特点 1 效率提高。即福利水平提高。低收入个人在得到负所得税补助时,他的总收入将有所提高,产生了收入效应,在较高的总收入情况下,他可能同时消费更多的闲暇时间。由于引入负所得税机制后,个人的收入不仅提高了,且其闲暇时间也有所增加,他的福利水平可能会大大提高。 2 公平分配。由于负所得税实行了自动累进机制,消除了定额补助下临界点附近的不公平现象与负激励作用,因而改善了社会保障机制,使公平和效率均有所提高。 3 管理便利。计划使贫困救济在管理上更方便有效,它改变了现行福利制度中现金和物品救济并存,申请手续复杂等问题,同时又将社会福利政策与国家税制连接起来,克服了社会福利政策与国家税制在管理上脱节的不足。 4 标准统一。现行的社会保障有许多具体项目的约束,往往收入水平低而最需要补助的家庭得不到应有的补助。而负所得税仅就对象的收入水平为依据,具有普遍性、一般性和货币化;受惠者还可以按自己的偏好选购商品。 在负所得税体制下,对低收入阶层来说,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政策对劳动供给的不利影响被大大缓解了,且低收入者的福利水平大大提高,其行政管理费用亦较低,实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良策”。但负所得税本身亦存在许多不足。如由于地区的差异,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负所得税制度;随着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动,边际税率需要经常调整,以及福利制度的改善对工作意愿有一定的消极作用等。尽管负所得税制度的贯彻实施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但通过试点后予以推广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郭庆旺《当代西方税收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11月版。 2 国家税务总局《西方税收理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4月版。 3 唐俊等译《21世纪社会保障展望》,华夏出版社1989年6月版。 4 丛树海《社会保障经济理论》,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3月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