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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我县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1.搞好纳税定额管理。一要对不同行业的经营业户根据其经营规模、所处地理位置、经营环境等标准进行分类,实行分类定额,对同二类的经营业户采取同一纳税定额。二要联合制定定额。对经营业户的纳税定额应该在政府的协调下,由国、地税进行综合定额测算,由同行业业户互评,制定出分档次的定额标准。定额一旦确定不能随意变动,在实际执行中如果确实不合理,需要变动,必须按定额制定程序办理。三要建立报表制度,每月国、地税所要向乡镇财政所以表格的形式,对本月的征收情况进行汇报。四要实行定额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2.堵住税收流失的漏洞。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漏征漏管、征收不到位等问题,有的属于税收征管人员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有的是一些经营业户想方设法偷逃抗骗行为造成的。因此,堵税收流失漏洞,也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完善税制,加强宣传,提高业户纳税意识,强化内部管理,包括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完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整顿执法队伍等;另一方面,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针对调查申发现的问题,夯实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基础工作。其主要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台账,实行微机管理。由各乡镇将辖区内所有业户以村为单位,分行业输入微机,并统一规划好国税、地税征收区域,做到区域一致、名称一致、便于管理,每月终了由国、地税务所分别向乡镇政府呈报当月各业户纳税情况,由各财政所对照入库情况进行核对,并逐户输入微机,核查同一业户交纳国地税情况,发现漏交户数及时督查、交纳。二是严格新开业户和停业户的管理。对于新开业户,国、地税务所要及时通知财政所,在进行微机登记的同时,由财政所通知另一税务所,以便于及时征收和统一登记纳税人姓名,做到国、地税务所一致。对中途停业户,国、地两个税务所谁发现后都要及时呈报乡镇财政所,然后由乡镇财政所结合国地两所同时核查,确定是否停业,任何一方不能确定业户中途停歇业,必须征收到位。三是对于新开业户纳税定额的制定和正常经营业户中途需调整定额的,由国、地两所任何一家提出后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结合两税务所对业户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经营规模,确定国、地税应纳税定额,对于在这次税源调查申了解到的定额偏低的业户,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国、地税务所结合全县同一行业定额情况和该业户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四是大力推行上站纳税制度,凡是能够上站纳税的,一律实行上站纳税,上站率要达到80%以上。末实行上站纳税的乡镇,在开始阶段由乡镇政府帮助两处税务所推行上站纳税工作。五是加强税收征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征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完善税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征管过程中的税收管理,杜绝人情税、以物顶税、吃拿卡要现象,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建立举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3.建议政府制定有关税收管理政策,定期协调两个税务局的工作,及时解决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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