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1999年起做准备工作,调查测算, 制定方案,在2000年前后或2000年以后的2——3年间,考虑将“消费型”增值税当成产业政策来利用,在小范围内先试行依照国家产业政策,选择若干对资本品重复征税比较严重的行业或企业、国家需要特别鼓励发展的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高新技术、电力、能源等基础产业,允许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已缴税额给予实际扣除,还可考虑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进一步改革相配套,先从交通运输业入手,进行增值税类型转换的试点,这样做既没有旧的包袱,又不涉及分税制体制,可以避免增值税转型对财政体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交通运输业改征增值税,有利于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通过上述试点积累对资本品扣税的经验,可以抵扣的资本物限定为技术设备,而不包括房屋和建筑物,旨在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鼓励高科技产业的资本投入,改善投资结构。 1.在行业上,商业可以推后,技术密集型的工业或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指其购进相应的设备)可选择几个行业先试行,进项税额少、设备消耗大的采掘业可予考虑。 2.在固定资产的类别上,可限于设备或生产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所需购进的相应设备,房屋则不予扣除。房屋不予扣除的理由是,对促进技术进步意义不大,且情况复杂,难以划分和计算: (1)有生产经营用房,有非生产经营用房,难划清。 (2)房屋有购进的,有自建的,难以一视同仁合理处理。 (3)购进的房屋,对方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而且价格中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便扣税。 (4)自建的房屋,其材料,有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之分;其所占土地,有原来自有的,有现征用的;房屋价值中,有的含征用费,有的不含。情况复杂,难以划分和处理。 (5)房屋,尤其是商业用房,经常不断装修翻新,价值高,增值大,计算难。 3.在扣除程度上,只能规定从某年起对新增部分扣除,对存量不予扣除。因为存量大,含税多,财政无法承受。这一步所实行的有限制的或定向的“消费型”增值税,向资本有机构成高、抵扣比重大的基础产业倾斜,消除了税负在产业结构、地区之间的过高累退性,有利于推动基础产业以及基础产业密集的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体现税收政策与政府产业政策、加快中西部发展的区域政策的协调。资本品的抵扣限定规则,与政府搞活大中型企业的重大经济政策相一致,有助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更新、改造及经营机制的转换。上述规则的配合,还能有效抑制投资扩张,改善投资结构。由于这一步是在现行税率的前提下进行的,因而财政的承受能力取决于上述试行的行业、企业的范围大小。 (二)从2005年前后起,将“消费型”增值税全面推开,按一定抵扣比例,对当年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价值内所含税额,本着“存量不扣,增量慢慢扣”的原则进行抵扣,不提高增值税税率,使财政逐步适应“消费型”增值税的运行固定资产的存量不予抵扣,以保证财政收入的基数,这一条要事先宣传,并予坚持。增量慢慢扣,是指对实施当年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按一定比例(如20%)抵扣,以后逐年提高抵扣的比例(如30%、40%……),数年后达到全额抵扣,完成转型。按此匡算,如果一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所含税额为800亿,则第一年国家财政承担160亿(800亿×20%),以后每年增加80亿(每年比上年的增加量未计)。由于新增固定资产理应带来新的生产能力,一般来说,国家财政还是有可能承受的。在不调整税率的条件下,可以把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看作扭转当前增值税比例超重,更好地优化税制结构的一项政策措施。我国目前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过高,整体税收的走势过度依赖增值税,只要增值税一个税种有所波动,中央财政就会大受影响,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可改善增值税比重过高的状况。而且,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刺激投资,鼓励新技术的使用,促进基础产业的发展,对经济的增长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从而带动国民收入总体水平的提高,促进财力的稳定增长。此外,税种结构的优化途径,也可以达到弥补收入缺口的目的。 在全面推行“消费型”增值税时,若对涉税投资限定比例抵扣而财政收入缺口仍过大,还可采取一些辅助措施: 1.适当提高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例如提高1%,即可增加税收约200多亿元。转型后税率相应提高是有理由的,但不宜提得太多,宁可选择其他手段解决。 2.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增固定资产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或吸取德国的经验,开征临时性的特别投资税来抵消抵扣的税款。 (三)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从加强征管中增收,为增值税转型创造条件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17%的基本税率,从名义上看税收负担不轻。但是,据笔者曾经调查过一个中等城市的增值税负担看,情况并非如此。该市(含所辖3县)1996年度增值税负担率(即增值税税额占销售收入额的比重)工商企业平均为2.69%,其中工业负担率为3.83%,商业(包括批发和零售)负担率仅为1.46%.市区工商企业平均负担率为2.85%,其中工业负担率为4.05%,商业仅为1.37%.可见,增值税的实际负担并不重,尤其是商业的负担率过低。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因为疏于征管,包括一般纳税人申报不实、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的定额过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上和征管上空子较多、费挤税、进项抵扣管理不严以及税务人员素质低等因素。所以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通过加强征管增加收入,是一种有效手段。 (四)深化税制改革,推进税收立法,完善税收制度 如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研究开征遗产税、个人消费税、社会保障税等税种,都能增加财政收入,从而为增值税转型提供一定的财力支持。 (五)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依据 当前应选择重要行业或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典型调查,并进行有关数据的普查工作,对企业资本品的存量和未来预期的投资进行清查和预测,更全面地掌握增值税转型对收入影响的具体规模和结构,为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提供依据,并对宏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特别是企业资本品投入状况进行更具体的剖析,进一步找出与增值税税基相关的数据,从而对转型中的财政收入缺口等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