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目前,我国事务所规模小,所处地区分散,审计市场上仍是“僧多粥少”,有的事务所甚至5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一个客户。迪安诺研究认为,大型事务所比小型事务所更有可能抵制不许报告虚假行为的压力。这是因为跨地区、多元化的大型事务所因其经营规模较大,使得它损失某一客户的代价远远小于因不报告舞弊行为而付出的信誉代价。而对于小型事务所,一方面其收入少,当承接大客户所得收入占其总收入比重较大时就会迎合客户的要求,如对客户的违法违纪情况视而不见,对客户提供的经济资料不进行认真审查或干脆不审查,甚至在没有与客户见面的情况下就出具审计报告等,这种迎合的同时便丧失了独立性;另一方面,为了揽到业务有些事务所在收费标准上采取就低不就高或以各种名目打折的办法大搞杀价,甚至不计成本大幅度降价。这样必然导致事务所对客户的依赖心理,影响审计的独立性。 2.5 违规成本小,审计监管不力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九成以上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其仅以个人出资额为限作为赔偿的砝码,试想注册会计师如果用较小的工作量和造假就能得到丰厚回报而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或付出代价很小,那么就可能因利益所驱动而满足委托方不合理要求,从而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换句话说,不制定严厉的制度和机制让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知道造假要付出远远大于其所得回报的代价,注册会计师行业造假问题就不会得到根本的解决。而我国在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造假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惩戒方面远不如发达国家。在现实生活中,因发生审计失败破产的有限责任事务所的会计师们在财产、信誉方面并未受到过多影响,他们会在很短时间内带着原有客户资源加入到另一会计师事务所。正所谓“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另外,目前我国的监管是重审批、轻监管。存在监管主体多元,政策软化无力,使审计造假收益远远大于造假成本。从而导致会计师市场上疯狂作假,审计市场上加劲压价的恶性循环。可见,我们不加大违规成本,尽快完善我们的监管制度,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就会为了丰厚的回报不考虑较小的代价而丧失独立性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这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2] 周朝仑。论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及对策。经济问题探索,2003(6)。 [3] 贾俊耀、武翠仙。论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四大因素。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