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差序格局”源自中国传统道德体系
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这个“差序格局”是在儒家的道德体系中衍生而来的。“孔子的道德系统里绝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因之,他不能像耶稣一样普爱天下,甚至而爱他的仇敌,还要为杀死他的人求上帝的饶赦--这些不是从自我中心出发的”[1 ]29 。
《大学》中讲“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段话有两层含义,首先是教导人们做事还是要先顾好自己,要把自己作为思考的中心和出发点;其次是这种“差序的推浪形式,把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糊两可了。这与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异其趣”[1 ]30 。仔细分析,儒家文化提倡的就是社会的“差序格局”。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就是'相同'的。孟子最反对的就是那一套。他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墨家的'爱无差等',和儒家的人伦差序,恰恰相反,所以孟子要骂他无父无君了”[1 ]36 。林语堂曾写道:“社会等级观念??以一种希奇的方式将平等的观念阉割了。
认识到这一点,对于理解中国人的社会行为的精神,好的也罢,坏的也罢,都很重要。??儒家到处传播这种区别,到处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秩序”[8 ]161 。
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家”在“差序格局”中是仅次于“己”的重要一环。这与儒家对“家”的重视是分不开的。美国汉学家史华兹曾经将孔子与亚里士多德进行过比较“,亚里士多德最为关注的是在一个使得善的效果极大化、以及使得坏的效果极小化的'宪政'(constitutional) 法律体系中的权力和权威的分配问题。??对孔子来说,这些导致人们正确处理权力和权威的气质倾向和习惯的第一个检验基地,与神圣的家庭制度之间有着亲密无间的关系。??为恢复政府权威的道德基础所需要的基本品质, 将会在家庭关系之中发现”[9 ]100 -101 。人们首先在自己的小家庭里领略和学习人与人相处的基本规则,然后再把这些规则一层一层(或者像费先生形容的“一波一波”) 地向其他关系较远的人推出去,逐步在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构建出一个无形的“差序格局”以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五四”运动和新中国成立后对儒家思想的批判中,都包含着对原来社会制度、传统观念的激烈批评。对于如何解读和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与传统文化,包括费先生在内的许多学者分别提出自己的见解,他们的理论与观点各有不同的侧重,如陈顾远、庄泽宣两先生强调“家族本位”在中国社会中之重要性,钱穆先生称中国文化为“孝的文化”,强调家族人伦对人们观念和行为的影响,这些各有侧重的观点对我们理解中国传统社会都会有所启发。
五、西方现代社会中“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西方现代社会中的总统、议员、州长,不管是采用哪种选举制度,他们都是由选民们选出来的,他们与选民之间的关系,其性质与中国社会“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完全不同。在西方社会,小“家”的边界是清楚的,而且被所有人最为重视、居于核心认同层面的团体是“国家”,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们”都应绝对效忠于自己的国家,在国家这个团体中,人们在法律地位上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们所愿意交出的一分权利上控制个人”[1 ]28 。这正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的观点,也是“团体格局”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