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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政府是代表人民的,但是人民是可以划分为许多利益群体的,在发生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时,政府又应该为哪个群体的利益服务呢。在很大程度上地方政府也成为一个利益群体,因为地方政府肩负着发展地方经济的任务,地方政府明白廉价的外来人口提供大量劳动力是降低成本,提高本地产品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同时由于得利群体中有些就是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影响到政府决策。然而当替代群体中就业问题日益严重时,地方政府就陷入一种两难的局面,一方面要保护有本地户口的人就业,另一方面又要维持相对的低工资以增加本地经济的竞争能力。由于得利群体往往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权力,因此多少对地方政府的决策存在影响。
长期以来,我们在利益分配上有两个错误的倾向,第一只讲整体利益,不谈群体的利益,更加没有研究如何协调群体利益;第二是过分期望得到一种“帕累托最优”(就是让某些人得到利益而不伤害他人的利益),而这在人口管理中是很难实现的。由于上述两种思路的误导,地方政府往往不注意寻找一种各利益群体都能接受的方案,很难在人口管理问题上取得一种突破。
2、组织的寻租行为
组织是一个学术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在本文中组织仅仅指的是政府机构和带有行政权力的一些部门。寻租的概念也有些不同的理解,在本文中指的是利用权力为本人或者本人所属组织谋取利益,而这种利益却伤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通常寻租行为是对个人而言的,但是在目前有些寻租行为却是组织的行为,这点在城市人口管理上显得比较突出。
地方城市政府一方面要为增加的城市人口支付公共开支,但是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人口管理上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截止1993年全国共出售各种城镇户口 300多万个,收入达250亿元(韩俊, 1994)。据对东部沿海一个县级市的调查, 1991年出售开发区户口 3000个,筹集建设资金1500万元,1994年开始办理所谓的“地方城镇居民户口”,1994-1996年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 18000个,收取城镇增容配套费4000多万元, 1997-1998年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 8200个(左鹏, 2000)。
由于地方政府官员的任期有限,因此地方官员的短期行为是比较常见的。这种短期行为中最突出的是期望在任期内,对城市市政建设有大的外表改善,生一般说来对将来可能产生遗留的问题不太关注。因此地方政府通过出售城镇居民户口筹措市政建设的资金,完全是可以理解的行为。
在前些年的房地产开发热中,许多城市积压了大批的空置商品房。为了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在一些城市中可以购房入户口,或者以“蓝印户口”的形式得到城市户口。这种情况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相关,因为房地产市场的活跃与否对地方财政有显著影响。出售户口在短期内有利,但是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比较大的就业压力。
对人口管理的收费,特别是对外来人口管理的收费,普遍缺乏透明度,相当一部分收费标准的制定缺乏合理的依据,在收取管理费时,不能排除存在组织寻租的现象。同时也不能排除存在“管理就是收费”的弊病。外来人口管理费偏高,加上办理手续的不方便,导致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口并不主动办理暂时居住的手续,游离在城市的人口管理体制之外。这些游离的人口成为人口管理的死角,往往是导致社会问题的重要组成部份。
由于存在腐败现象,个别管理部门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往往喜欢用罚款的方式进行,这些罚款的去向常常不太光明正大。以罚代管方式的罚款的额度又缺乏法律的根据,因此一方面伤害了外来人口的合理权益,另一方面加剧了外来人口与本地户籍人口之间在感情上的对立。
从地方政府到管理机构都存在的寻租行为,无疑给城市人口管理的科学性蒙上一层阴影,可以把一些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3、条块分割体制的不协调
目前我们的城市管理体制比较混乱,存在所谓的“条条块块”现象,一股情况下,管理部门之间缺乏互相沟通。由于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不足,出现了各自为政,有关政策互相矛盾,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在人口管理体制上,这种现象同样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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