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国相当多的一部分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实现以财务会计管理为中心的模式已成为一项紧迫性的要求。具体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筹集困难。在商业银行企业化管理后,银行贷款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目标,改信用贷款为担保和抵押贷款,一些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难以取得贷款,而资金缺乏会进一步导致企业效益下滑,甚至破产。(2)片面追求销售额的增长,造成成本失控,资金超量占用,所得盈利不够支付银行利息,企业在给银行“打工”,资金获利水平趋于下降。(3)资金结构不合理,债务比重大,资产与负债、所有者权益之间对称结构被破坏。(4)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假账、做假报表隐瞒收入,扩大成本费用和损失,人为造成亏损,偷逃税收,侵害所有者权益。需要指出的是,会计信息失真很大程度上的责任在单位负责人。上述问题是长期以来财经纪律松弛,忽视企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的恶果,也是我们强调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以财务会计为中心模式的现实原因。 当前财务会计管理应该针对上述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最重要的问题应抓好货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物资采购管理、成本管理以及销售和利润管理,因为这几个环节问题较为突出,大部分经济违法、会计失真的问题出现在这些环节。 (三)建设具有操作性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从方便企业实际运用出发,具有可操作性。为此,应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内容上的规范性。在对控制的对象和内容的规定上,要体现共同性和个别性的差别,体现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要求。对各企业共同内容或环节,应当作出具体规范性的规定,即统一标准,共同遵守;而对有差异的内容或环节,则应当规定的原则一些,以便于各企业在制定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时有一定灵活性,使其内部控制制度更具有适应性。二是操作上的程序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具体规范各控制点或控制环节时,要体现程序性的特点和要求,要明确与该控制点或控制环节相关方面的操作步骤,各步骤涉及的部门或岗位所应履行的职责权限。程序性的要求,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非常重要,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中心环节,也是一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可行和有效的关键。 内部控制制度在具体适用范围上也要有所区别,有所选择,要把握好两条原则:一是普遍适用原则,即对所有企业者具备的业务,如货币资金业务、采购业务、固定资产业务等。所有企业都具备这些业务,而且业务内容和操作程序也基本相同,与这些业务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则应当适用于所有企业。二是个别适用原则,即对一些不具普遍性的业务,如对外投资业务、捐赠业务等,只有部分企业有这类业务。相应的这些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就适用部分企业,而不能适用于所有企业。 (四)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各企业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者和受益者,在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控制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建立健全与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先进管理理论和规定贯穿到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每位员工。企业领导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并发挥其组织领导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要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咨询业务,为企业建立和应用内部控制制度提供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财政部门应依法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定期监督检查,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