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证监会缺乏相关的技术对策,它还不甚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及其对美国证券市场的影响,也不清楚技术进步对证监会监管职能的作用及影响。因此,证监会在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监管时,无法制定有效的技术路线。 未来十多年,美国证券监管的质量对证监会理解迅猛技术变革的能力的依赖,将大大超过对其他任何单一因素的依赖。从许多本质的层面看,证券业就是一种信息处理的行业。企业与监管机构要制定出适应技术快速变化的策略,必须准确把握了当前技术的状态。对当前技术的评价包括对技术发展的未来预测,而相关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技术发展的未来走向上。 技术与证券监管的未来 金融市场较之世界上任何一个主要市场更容易受技术变化的影响。技术变化的速度在信息技术领域发展最快。无论我们今天在讨论宽带、MIPS(每秒执行百万条指令)或软件成本,技术发展的轨迹总是朝着更好、更快、更便宜、更实用的方向发展。本质上,金融证券业就是信息技术应用最直接的行业。金融服务业对信息技术的需求也朝着更好、更快、更便宜、更实用的方向发展,技术发展的势头如此强劲,使得金融业在相对短暂的时间内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以清算交易为例,大量的证券持有人信息以电子方式呈现,当一只股票交易完成后,唯一的物理处理方式是各种数据库中比特和字节的转换。随着硬盘的转动,转换便随之完成。这就是信息技术。正是这种纯粹的电子形式的转换,使得金融服务业有别于其他的商业交易。一般的商务交易最终需要物理品质的移动才能完成清算与交易。这种物体转移的需求限制了当代技术在物品交易市场传递的有效性。然而,在金融市场不存在这样的物理限制,没有物品传递的需求。证券本身就是需要处理的信息。 正是因为现代技术节省了成本,我们完全有理由设想这样一个市场:经纪人不收取佣金,交易成本接近经济学的边际成本——零。在这样的市场中,中介机构的收入将来源于保存数据、咨询和管理,券商的经纪角色更像资金管理和投行业务管理的角色,而不是靠通讯赚取佣金的传统行业。这不是大胆的预测,因为降低佣金的交易已经存在,许多大的金融机构都懂得它们必须朝着这个方向改变其策略。证券市场对技术变化有极为敏感的反应还有一个基本的原因,即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依赖于信息的迅速综合,最后由证券价格体现出来。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还依赖于市场间套利关系的运算技术的发展。很明显,一些新的金融政策及产品如果应用了先进的计算技术,整个投资过程便会发生巨变。例如,基金间的交易之所以能执行是因为基金公司能有效地跟踪目标内的指数,是信息技术使得套利关系以低廉的成本便能实现。这些以散户为基础的基金使美国的投资者得以制定最新的投资策略。 考察先进技术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我们可以直接做出这样的结论,即:证券监管完全是对信息的监管。信息可能代表影响证券价格的新闻,代表股权记录,代表买卖价格、新型投资工具或交易证明。信息内容是什么无关重要,从本质上都可称为信息,都是比特与字节间的流动。无论美国证监会在信息监管领域内是否愿意关注它,它都会存在并对市场起着作用。 信息技术业的参与者懂得只有了解信息技术的现状与未来趋势才可能把握成功。美国证监会也必须有这种意识。如果被动地面对技术的转变,便可能冒一次失败的风险。然而,若要制定有效的技术策略,市场参与者还必须预测一系列可能发生的技术变化,针对能看到的变化制定出相应的对策。 在制定技术策略时,必须认识到采取无为的态度对监管可能是明智的。但是,一个机构采取无为态度其实就选择了三种对策:第一是无视,第二是优柔寡断,第三是理性计划。如果选择前两种对策,任何一个机构的成功是幸运的成功。幸运本身没有错,不幸的是建立在幸运之上的对策是危险的。 最后,制定技术策略时,还必须注意不能让今天的合理判断成为明日的障碍。技术的发展是飞快的。竞争者或监管者在制定一项政策时容易犯的最大的错误之一就是要为系统未来的升级花上巨大的成本。监管者必须学会保持自己技术选择的开放性。制定监管策略完全基于对技术的预测也是危险的。制定技术策略时,最该选择的价值是灵活性和可逆性。如果有两种策略可供选择,一种对未来的技术路线制定了较严格的规定,另一种允许新技术的融合,我们一定要选择有灵活性的策略。 对待技术变革的四种监管态度 面对技术变革的前景,监管机构或立法机构通常采取以下四种态度之一,即技术强制、积极应对、被动应对和抵制。 当监管机构在未采取行动前便采用某种标准,而实现此种标准的技术尚不存在,便是典型的技术强制性态度。技术强制性标准是为行业拓展与实现某种技术而设计的,这种技术离应用尚有一段距离,远没有应用的急迫性。机动车效率标准是技术强制性监管策略的典型例子。有效采纳这一策略的前提是:监管者必须完全掌握技术实现的可能性,必须在预期内控制技术突破的成本。例如1970年美国净化空气法案要求机动车必须在5年内降低排气率90%,虽然国会当时清楚这种技术还不存在,法案出台5年后也不会达标,成本也不可估算。事实上,直到1981年美国机动车排气率才达到空气净化法案的要求。 积极应对技术的监管态度是:监管者并不强制市场迅速开发技术,或在某个方向上开发技术。不同的是监管者迅速采用新技术,让市场按自己的方向开发技术,推动技术进步,针对新技术的发展调整监管方式。政府机构迅速建立互联网站,利用互联网技术行使职能,就是积极应对技术的监管态度。财政部国库券通过互联网直销就是政府积极利用技术的典型。该计划允许任何个人投资者不通过经纪人,只通过互联网直接买卖国库券。 消极应对技术的表现为:市场先于监管领域采用新的技术标准,监管机构落后于自己的监管对象。在这种情境中,监管者会发现自己实施的监管标准是过时的,使用的技术远比不上私企。消极应对技术带来的麻烦美国税务署(IRS)就曾经历过,而且大家都知道是技术问题。IRS在寻找税务代码以识别有问题身份的对象时所碰到的问题就是技术落伍的问题。他们无法对付利用金融技术构建避税交易的市场参与者,IRS的影子对手咄咄逼人,IRS却无能为力,连IRS当时的高管人员Rossotti自己就承认“税务署的确是一个过时了的机构”。 抵制技术的表现为:其一,监管者对某类技术发展持强烈的反对态度;其二,监管者对某类技术毫无反应,这种无动于衷的态度阻碍了技术的变革。然而,一个机构对技术持抵制态度并非坏事。新技术的发展总为人类带来益处。如果一项新技术将给社会带来危害,监管机构必须设法压制这类技术。 在划分对技术的四类态度时,技术强制性态度与其他三种态度有明显区别,而积极应对和消极应付、消极应对与抵制态度无明显的区别。程度不同决定性质不同。作为个体的机构在同一时期有可能面对大规模的技术冲击,因此,个体机构在某些领域抵制技术冲击时却可能发现自己在其他领域实施技术强制的监管策略。 美国证监会对技术的反应 到目前为止,面对技术的变化,美国证监会(SEC)是联邦政府内反应最快的机构之一。然而在对待技术上,SEC还有许多不足,远不是那么令人满意。SEC的问题来自两方面。第一,SEC从未有过相应的技术策略。SEC采取过技术强制政策,例如,EDGAR系统(电子数据采集、分析与检索系统)的建设和十进制的改革。然而人们还是会轻而易举地发现SEC在制定监管政策时对待技术发展的消极或抵制的态度。第二,SEC一直以来缺乏足够的技术专家。其实,SEC有无数的机会在技术强制策略的角色中获得许多益处。因为技术进步的速度加快,中立的第三方作为标准的制定者会创造巨大的价值。然而,SEC若不能掌握最新技术,它便抓不到这个机会。目前,SEC工作人员中律师占大多数,经济学家极少,技术专家不足,形成不了最佳监管合力。当前SEC必须为其机构添加大量的技术职员。 以上两个问题有着关联性,其结果便使SEC产生对技术进步消极和抵制的态度。如果一个机构中没有人关注新技术的发展、新技术对市场的影响,这个机构对技术的反应肯定是消极的或持抵制的态度。因为它不知道如何积极应对或制定技术强制政策。即便这个机构偶尔有过大胆的、创造性的举动,最后也会走技术消极路线。SEC的历史中不是没有过技术强制政策的事件,考察一下它的开始和结局是件趣事,它足以告诫我们,一个超前的技术策略迫于压力最后会失去控制变为积极面对并持抵制态度的策略。 EDGAR是SEC历史上最大的技术赌局,是1980年中期当时的证监会主席JohnShad最先提出的概念。当时显然带有技术强制策略。EDGAR的目标是:用电子填报及传播系统替代证监会堆积如山的纸质文件。它可以帮助注册人完成填报责任,还有助于SEC工作人员审核公司文件,有助于公众查阅相关信息。为达到这个目标,SEC颁布了一系列法令。 当时的技术现状与严重的预算不足使得SEC选择了一个建设中央数据库的技术路线。承建数据库的承包商有获取信息的优先权,以此维持运营成本,提升技术。其结果使得今天的系统远远落后于今天的技术。 公正地说,没有人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预见到90年代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虽然EDGAR技术有很多缺陷,但有数据库总比没有数据库强。EDGAR的主要问题是不灵活,不适应当前的技术。 EDGAR的发展历史证明,在适当的时机运用技术强制性策略能为SEC带来潜在的价值,而系统不能及时跟进变化了的技术又将落入过时的危机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