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犯罪行为都是从自律防线崩溃开始的。培养金融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是防范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治本性措施纪律,制度等他手段固然重要,但应看到如果不把法律的强制性转化为从业人员自律的自觉性,在种种诱惑考验面前,纪律、制度就可能变成一纸空文。一些金融部门在培训从业人员时,总认为提高专业素质对金融管理经营是重要而迫切的,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则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职业道德教育的弱化是一些从业人员是非标准模糊,走上犯罪道路而不自知。
(3)防范犯罪的实现方式被动,存在停留于事后防范,而忽视预防机制建设的认识误区
这种误区在执法机关和金融部门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从执法机关来说,帮助金融部门开展防范工作通常采用“亡羊补牢”的办法,即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就案论事,运用检察建议要求金融部门堵塞产生犯罪的漏洞,缺乏经常性,系统性的工作策略。金融部门也是如此,只有发生犯罪后才引起警惕。比如,目前新的金融工具推广很快,但很少有金融部门对这些金融工具使用中可能存在的犯罪隐患进行事前研究,并建立配套的防范机制,往往是这些金融工具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严重后果后,防范对策和措施才跟着出台。
三、 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防范对策和措施
1、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金融监督力度
预防和减少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发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金融行业特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大金融监管力度。要采取积极措施,着力解决金融监管乏力问题,在监管范围上,既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也要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在监管措施上,既要有预防性的监管措施,也要建立事后化解性的监管制度。在监管手段上,既要建立监管指标体系,包括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特别是信贷资产质量,资产的流动性,经营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也要建立灵活,准确的风险预警系统,以保证国家对金融活动的运行情况和管理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减少在金融领域实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可能性。
2、 完善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
目前,由于我国金融立法的滞后,致使金融市场一些违规经营和非法交易活动得不到有效惩治。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加强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的建设,在现有的《中国人名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统一的金融交易法律、法规,以规范市场行为;另一方面必须对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补充,针对金融犯罪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条文,以控制和防范金融犯罪,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及预防效能。这方面必须做到:一要强化金融执法,充分发挥国家金融监管种类金融机构的行为和意志金融犯罪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加大金融监管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禁任何非法金融活动。二要强化对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惩治。充分发挥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的作用,分析犯罪原因,掌握犯罪规律,研究侦查策略,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大案要案上升的势头。
3、 建立健全防范体制,加强道德教育
从查处的案件看,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告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有关单位部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有的形同虚设,一部分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受贿。因此建立健全必要的防范工作机制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一要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观念,增强抵御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侵袭的能力,同时,严把用人关,对不适合从事金融业的人员坚决清退。二要系统地建立由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社会公开监督以及执法执纪监督组成的监督制约体系,并有重点地对发放贷款、拆借资金、股票透支交易及电脑操作人员加强监督与制约,发现问题,迅速作出处理。三要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减少随意性,防止滥用职权和违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