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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工作中,一些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款、粉饰业绩、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等非法目的,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加之自身利益的驱动,会计人员总是选择有利于企业的会计方法,甚至采取欺诈的手段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会计信息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给广大信息使用者地正确决策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驰,控制弱化,会计信息失真问题,1999年10月31日修订通过的《会计法》的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2001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1号文件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将内部控制与会计法律有机结合,是管制会计信息失真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内部会计及与会计相关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消除隐患,保证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产生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下面,本文就从分析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特别是会计控制)失效现象入手,研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一、企业内部控制失效,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
(一)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
(二)费用支出失控,潜在亏损增加,造成企业报表失真,无法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决策依据。
(三)违法违纪现象时常发生,造成不法分子侵吞企业财物,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二、加强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职务分离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分离,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分离,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分离等。
一个人不能同时兼干可以隐慝自已所范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记帐职务与经营保管的职务相分隔,可以有效防止那些接近资产的人挪用资产,并采取涂改会计记录的办法隐慝这些行为。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和部门参加,只要这些人员和部门不互相勾结,差错和不轨行为就很容易被发现,通过职务分离不但能提高作业效率,而且也使内部会计控制得到实施,有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授权批准
授权批准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者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有效的会计系统
会计系统是指企业为了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企业交易,并保持对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受托责任而建立的方法和记录,一个有效的会计系统应能做到以下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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