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国内地与香港的会计合作
香港从2005年开始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6年5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两地会计准则趋同的联合声明。双方认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中国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将有助于两地企业及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2007年以来,我们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就内地与香港会计准则等效问题举行了多次技术会谈,一致认为,实现等效是两地的共同愿望,应当加快工作进度,尽早完成等效工作。内地与香港加强会计合作并实现会计准则等效,可以在国际资本市场和会计领域等诸多方面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中国的话语权,实现两地企业、会计行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共赢。
此外,我国还将加强与俄罗斯、非洲等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合作。2005年,财政部派出代表团访问了俄罗斯财政部和会计准则理事会,双方都表示了加强中俄会计合作的愿望。2006年我国成功举办了中非合作论坛,加大了中非合作的力度,会计应当积极配合,开展会计合作。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整体框架、内涵和实质上实现了国际趋同,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将我国会计提升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的行列,从而促进企业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改进信息系统,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形象,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实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会计准则等效奠定了基础。趋同只是第一步,等效才是目标。我国会计准则实现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等效,有利于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有利于贯彻“走出去”战略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作出应有的贡献!
①2001年,在原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础上改组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准则称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一总称也涵盖了国际会计准则和解释公告。
②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面的部分差异在正式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已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