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我国尚未形成适合参与国际竞争的农产品产业链和有效的质量监管体系。一方面,农户与涉农企业之间普遍未能形成利益共赢机制,在缺乏社会征信保障制度的条件下,各方出于自身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常常导致产业链的断裂,出现“市场失灵”;另一方面,政府治理能力的缺失和不当作为常常不仅未能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而且造成“政府失灵”。这种情况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损害了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外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誉。
第四,国内政策比口岸干预政策更有助于实现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入世后,我国政府在扩大农产品市场开放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在鼓励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收入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是我国得以避免入世前预期的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停滞甚至下降局面的重要因素。
尽管我国顺利地实现了向WTO贸易体制的过渡,但今后的农业发展仍面临严峻的挑战,能否成功应对挑战决定了我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前景。
最近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农产品出口的五年规划,提出了放低出口增长速度、加强质量效益、侧重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方针。根据规划,2010年的农产品出口额将达到380亿美元,年均增长7%,其中深加工产品的比重达到50%以上。这一规划体现了将提高农产品非价格竞争力放在首位的思路。
在日益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中,非价格竞争力要比价格竞争力更为重要,对贸易发展起的作用也更为持久。这是由于价格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可以廉价使用的资源,在我国,这主要是通过降低劳动成本和环境标准实现的,从根本上说这种模式与社会发展要求并不一致,并且也非常容易受到进口方利用动植物检疫措施、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劳工标准、反倾销措施等合法限制措施的打击。此外,我国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也将受到人民币升值造成的不利影响。只有改善非价格竞争力,我国才有可能建立起一种可持续的农产品贸易发展模式。而改善非价格竞争力不仅需要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的开发应用,更需要在制度上创新,建立起产业链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以降低交易成本,并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制约竞争力的“瓶颈”。可以说,在将小农户与国内外大市场有效连接进而在农产品市场日益开放的环境下实现促进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目标上,我国还面临很多有待探索的问题,特别是政策问题和制度问题,决不能由于过去几年平稳实现过渡的经验而盲目地感到乐观。
未来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国际市场环境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其中突出的是WTO多边贸易体制改革和双边贸易开放安排。当前的农产品国际市场仍存在严重扭曲,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是导致扭曲的主要因素。WTO多哈回合谈判就是试图通过修改完善乌拉圭回合制定的农业贸易规则,消除主要的扭曲因素。然而这一轮谈判举步维艰,进展远远落后于当初确定的目标,目前已经中止谈判。近年来,我国在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方面采取了积极的行动,迄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已经启动,我国与巴基斯坦刚刚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一些国家的谈判正在进行之中。这些方面的进展会影响到未来农产品国际市场的发展变化,对我国而言都是机会和挑战并存,需要受到高度关注。我国政府应努力通过谈判为我国争取有利的外部市场环境。在这方面,通过多哈回合谈判完善WTO多边贸易规则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在对外开放方面,需要受到关注的一个新情况是如何监管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上的竞争行为,这一方面涉及到提高经济效率,另一方面涉及到保障产业安全,制定企业竞争规范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特别是考虑到我国已经进入过渡期结束后的全面开放商品和服务贸易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