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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还必须提高企业自身的素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文化知识和科技知识水平,从而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高职工的技术熟练水平,加速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通过技术创新,改变技术设备落后的现状,增强企业开发新产品的能力,以期熟练地驾驭市场。 中小企业也必须培养管理创新能力。管理创新应包括人事管理、营销管理、组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方面的创新,提高管理透明度,健全民主管理渠道,创造一个充分发挥职工潜能、调动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手段,有效地抵制市场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为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激烈的竞争形势,对中小企业来说,单靠其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政府也应对它们提供必要的帮助。 应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体系。虽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已经有目共睹,但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一部确定中小企业地位,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外国的做法: ①立法保护。美国和日本分别于1953年和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法》或《中小企业基本法》,以确定中小企业的社会地位、发展方向和保护原则。随后,以基本法为基础,构造了一套较完整的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明确中小企业的责任权力,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如美国先后制定了中小企业经济政策法、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制度法、中小企业投资奖励法、中小企业资本形成法、公正平等法等等法律法规。日本也形成了诸如投资法、技术革新促进法、现代化促进法等十多种法律文件。②设立专门机构。有了保护和规范中小企业的立法,更为重要的是保证贯彻落实。为此,各国政府都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如美国于1958年正式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统一管理地方的中小企业并负责其融资;日本于1948年在通产省设立中小企业厅,作为政府直接管理中小企业的最高机构,并设立专门的融资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随着我国改革的推进,在中小企业逐步做到产权明晰、政企分开的基础上,将有关部门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归并,成立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中小企业管理局(或称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 同时,完善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改革开放的实践已证明,政策宽松,企业便可以放开手脚大踏步前进。为此,我们也应该为中小企业营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提供金融、财税、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①金融政策。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且融资困难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一是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必须在城市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必须促进农村信用社的规范化经营,提高对乡镇企业的金融支持能力。二是培育直接融资市场,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和项目抵押融资等;鼓励中小企业向国有大型企业投资参股和控股;三是设立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基金式机构或者设立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专项基金----风险基金,成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机构。 ②财税政策。由于中小企业相比较而言实力弱、生产率低,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作用,政府应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如清理、取消对中小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减免中小企业的部分税收,对新办的小企业可以免征所得税1----3年;为了促进中小企业技术设备的改造,可以提高一定比例的折旧率,以减少纳税基数等。 ③教育培训政策。人才是最根本的竞争资源,而缺乏人才又是中小企业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各级政府应在对中小企业进行教育培训、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如在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内设立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制订长期的中小企业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不同形式的经营管理培训班;建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奖励制度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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