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宝立 中国葛洲坝集团
摘 要: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索赔是合同管理最为主要的内容之一。本文分析了索赔产生的原因、依据合同形成的索赔程序及索赔款的支付,使项目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正确地看待索赔, 公正地处理索赔;使广大发包方或承包商能够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 水平,与国际水平接轨,创造出更多的效益。
关键词:施工索赔 原因分析 工程变更 处理程序
施工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一方因为非自身的因素 或对方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费用或者时间补偿的要求。
国际上比较常见的合同条件主要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出 版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世界银行发布的《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样本》;英 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编制的 ICE 合同条件和皇家建筑师协会编制的 JCT 合同条件;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为合同管理的研究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索赔的分类
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2、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来分类。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很多的,主要起因如下有:
1、合同;
2、文件自身的缺陷的原因;
3、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 水利水电等大型工程,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很大。
4、工程变更 在索赔事件中,工程变更的比例很大,而且变更的形式较多,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 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作出的改变,都属于变更。
5、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往往是想对原设计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进行必要的 修改和完善,使建设项目的安全功能更加可靠,使用功能更加合理,与自然环境 更加协调。
6、发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 发包方对工程提出变更,考虑更多的是一是想节约工程投资,二是想增加某些 使用功能。
7、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 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的原因和目的很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原设计图纸提出变更;二是对已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提出修改。① 对原设计图纸提出变更,可分为以下几种:1)原设计图纸本身存在缺陷;2)主观上想通过变更设计来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造价;3)由于某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又无法全部返工处理;4)提出用部分材料替代市场紧俏或无法采购的材料,或用价格较低的材料 代替价格较高的材料;5)提出用工艺简单、自身技术力量优势较强的做法代替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做法以上几种变更都是承包商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提出的;② 对已经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提出修改 第二种情况又可分为以下几种:1)由于原施工组织设计本身存在技术缺陷或不合理因素,无法指导施工;2)由于原施工方案投入成本投入过高,想重新提出成本较低的施工方案;3)由于工程进度计划滞后而提出对原计划进行调整;4)由于外部施工环境变化需要对原施工方案相应的修改或补充;5)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对原施工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
8、 发包方违约 合同中发包方的义务,比如及时向承包商移交场地、提供各种技术资 料和设计图纸、组织验收和支付工程款等等,由于义务延时或不履行,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9、国家法令变更、不可抗力等 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 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
二、可见索赔成立的条件主要是:论述权利的存在,论述因事件而发生了损失即合理发生的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