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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林把农业看成是国家工业化的手段和工具,农民则把集体农庄制称为“第二次农奴制”。苏联政府于1932年12月31目颁布一道命令,在国内恢复身份证(沙皇时期实行过)制度,没有身份证便不能迁徙,而农民却没有身份证,只能像他们的祖先那样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 这样,不愿加入集体农庄的农民在绝望中屠宰牲畜,毁坏工具和焚烧谷物。1933年与战时困难的1916年相比,牲畜存栏数骤降1/2至2/3。粮食总产跌入低谷,直到1935年才开始复苏。 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农业发展很快,1925年播种面积达到战前水平。而在斯大林时期,除1937年、1940年和1953年收成较好外,直至1952年粮食总产都低于1913年,但是国家征购量却有增无减。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办法,把农民生产和东西拿去太多了,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27-728页)可是长期以来,我们对此缺乏具体了解,因而也难以深入地总结其教训。 农业集体化运动是造成苏联农业的长期落后的根本原因。斯大林为集体农庄描绘的景象是:采用大机器进行耕种,解放农民的生产力,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实际情况是:农业耕种中的机械装备水平很低,1928年农田耕作中的使用动力和土地面积还不到1%,在全盘集体化高潮的1930年,拥有拖拉机的集体农庄只占全部集体农庄的11.6%。1932年,集体化基本完成时,机械化水平也不到20%,大部分工作都是靠马拉犁完成的。斯大林曾预言,“再过两三年我国就会成为世界上粮食最多的国家之一,甚至是世界上粮食最多的国家”。但他的这种预言无情地破产了。俄罗斯人至今也没有见到农业畜牧业出现高涨的局面,不得不越来越多地依靠进口粮食和食品。 1930年夏,列宁夫人克鲁普斯卡娅在莫斯科鲍曼区党代表会议上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的集体化不符合列宁的原则,这种集体化按其方法与列宁的合作社计划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中央领导人在实行这一政策时没有同党商量,也没有同人民商量,不应该把中央自已所犯的错误推至地方上去。” 当然,问题还不在于全盘集体化运动是不是遵循了列宁的合作制计划,而在于它对苏联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在于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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