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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建议 1、东亚地区货币金融合作的开展首先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其地位类似于欧洲货币联盟中的德国。货币合作成员国中可能有些会因为政府信誉不佳导致经济政策存在“公信度”问题,这是就需要区域内某一核心国家(该国拥有一个极具纪律性和“公信度”的中央银行)为其它与其组成货币联盟的国家提供“信用”担保。在东亚地区,如前所述,无论日本还是中国目前尚不具备担当此责任的能力,所以东亚合作的成功首先需要区域内的经济大国增强自身实力,加强国内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实现并深化本币国家化,完善金融监控措施,加强经济金融立法,提高本国经济政策“公信度”,形成合作的领导核心。 2、东亚各经济体之间应加强信息交流和政策协调,强化政府之间的信任和支持,扩大金融立法、监管方面的合作。Tetsuji(2002)指出“共同监测和政策协调是区域金融合作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东亚地区在1997年11月建立“马尼拉框架”集团;1998年10月确立东盟监督进程,其后扩展为东盟10+3监督进程;2000年4月ADB与ASEAN共同成立“私人资本流动监控”工作组;2001年5月檀香山东盟10+3财长会议提出建立东盟10+3早期预警系统。以上这些活动都是各国信息交流和政策协调的表现。但是,由于政策协调由于需要各国部分让渡政策自主权,因此难度较大。东亚各国应明确合作意向,强化政府间的信任和支持,扩大金融监管当局的合作,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真正为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3、建立区域性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的机制,建立区域融资便利机制。东亚各国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外汇储备,若能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就可以很好的抵御外部金融冲击;另一方面,东亚各国单靠一国自身的力量无法抵御大规模的资金流入、流出冲击,更难以限制危机的扩散,所以为避免类似于亚洲金融危机的事件再次发生,建立区域性防范和化解危机的机制,建立区域融资便利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在建立东亚各国多边货币互换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充当区域性最后贷款人,管理危机救援行动的机构,协调各国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监督和约束各国经济动向,可以提高危机防范和化解的效率,推进东亚区域内的政策协调。 4、积极协调东亚各国汇率政策,改革目前的汇率制度安排,建立区域货币体系。在亚洲金融危机时,东亚各国普遍采取的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因为东亚各经济体与美国经济周期的不同步等其他原因而暴露出明显的错弱型,这又加剧了东亚各国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稳定。保持汇率稳定对于东亚各国未来的发展而言,尤为重要。为实现东亚货币金融合作,东亚各经济体首先应在现有汇率住下加强政策协调,维持区域内双边汇率的相对稳定,积极尝试可行的汇率制度安排。在条件成熟之后,考虑采用单一货币,成立统一的货币监管机构,在东亚区域内实施统一的货币政策。 5、根据最优货币区理论衡量,东亚地区在很多方面仍达不到OCA标准要求,在要素流动性、经济开放度、产品多样化程度、金融一体化程度、通货膨胀相似性、政策一体化程度等各个方面需要进行全面的完善,东亚各经济体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部分让渡国内经济金融政策自主权,切实开展合作。
展望东亚货币金融合作的前景,虽然目前开展的合作的领域较窄,合作水平尚处于初级阶段,在政治、经济各方面仍存在诸多障碍和困难;但由于合作具备了一定的政治、经济基础,东亚各国在合作领域又存在共识,如果东亚各国能相互信任,以长远目光积极开展深层次合作,东亚区域货币金融合作仍有巨大的空间和发展潜力。
参考文献: 1、李晓、丁一兵:《论东亚货币合作的具体措施》,《世界经济》,2002年第11期 2、王雪磊:《论东亚汇率制度协调》,《国际金融研究》,2003年第12期 3、戴金平、万志宏:《APEC的货币金融合作:经济基础与构想》,《世界经济》,2005年第5期 4、黄梅波:《最优货币区理论与东亚货币合作的可能性分析》,《世界经济》,2001年第10期 5、余永定、何帆、李娟:《亚洲金融合作:背景、最新进展与发展前景》,《国际金融研究》,2002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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