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医院独有的应缴超收款的缴纳
应缴超收款是指医院药品收入超过财政及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增长比例或额度后,应上缴主管部门的药品收入。其目的是控制药品费用的增长,合理的调整医院的收入结构,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年终如果发生超过核定的药品收入总额的超额收入时,应按规定将超额收入上缴卫生主管部门,纳入账政专户管理。
借: 收支结余——应缴超收款
贷: 应缴超收款
若主管部门返还给医院的一定药品超收上缴款时,应当直接增加事业基金。
借: 银行存款
贷: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综上所述示例,由于医院与院校在会计核算上的主体、客体内容是不尽相同的,其性质各异。若将不同的会计主体、客体、内容还硬性地合在一起,势必会造成我们在账务管理、会计核算、账务分析、经济效益考核、财务报表等方面的取向,从而制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作为职业院校和其他卫生学校的附属医院等,其会计核算对象和方法与事业单位不同,却与医院相似,同属一个会计类型,理应当改变其原会计核算的方法,从属于医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以适应财政、卫生管理体制对附属医院提出的管理要求。
三、附属医院实行医院会计核算途径
1、在《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规范下,改变附院沿用的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逐步扩大附院的发展规模。
3、合理编制附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医院会计科目,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自行规定明细科目,并编制提供合法、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
5、确定药品采购成本核算,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防止损害国家和就医者的利益发生。附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学院”管理办法,特别是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折扣收入必需计入药品收入不得作为其他收入,更不允许不入账,隐瞒收入。
6、为合理扩大附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拓宽附院筹资渠道,合理组织收入,保护附院合法权益。不宜提倡附院开展业余医疗服务,不允许医生从医疗收入中提成,对收入分配应以医疗人员提供的质量和数量、服务态度为标准。
7、严格管理程序,对医院各项重大支出应由学院财务部门统一安排,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交由财务部门执行。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药品入库出库要由当事人确认,钱、账、物分开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的事务由不同职能的财务人员共同办理。
8、做好成本核算,改变过去不计成本只管报销做法。凡能够计入医疗服务和药品经营成本的就直接计入其支出账户,不能计入的先归集在间接费用上,然后分摊计入。资本性支出不计入成本。
9、附院结余分配的办法,附院的收支结余在进行分配前首先扣出药品超收上缴款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然后结余为正数的,按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结余为负数的用事业基金弥补,若事业基金弥补不足的保留在待分配结余账户上。
10、提取坏账准备金及修购基金。坏账准备金按月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余额预提,年终再进行核算,多退少补。修购基金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提取,改变过去按事业单位收入比例提取。提取额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上,提取时作购置费列支。
11、对药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办费等资产管理比照企业制度来管理,在资产价值确认和折旧额、摊销时间等方面可与企业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