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已经走过13年的风雨路程。在这13年间,证券市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但与此同时,假账和审计失职也成为阻碍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它使投资者丧失信心,使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投资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难以正常发挥。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人们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努力,比如完善法制、加强监管力度、健全公司治理、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等等。这些措施虽产生了一定的作用,但并没有根本解决假账的问题。
2001年冬,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的财务丑闻案曝光,使美国的证券市场乃至美国经济都遭受重创。在深入研究之后,美国纽约大学的会计学教授乔斯华。罗恩先生发现,现行财务报表审计制度中所存在的固有缺陷在公司假账和注册会计师渎职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即使是在美国这样成熟和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只要仍然保留目前的审计制度,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假账和审计失职的问题。为此,罗恩教授提出建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Financial Statement Insurance,简称FSI),从源头上消除产生审计失职的机制,从而有效遏制公司的造假行为。这一新的制度设计一经问世,即引起强烈反响。
本文籍此探讨在我国建立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办法。而要理解财务报表保险这一制度对杜绝审计失职、遏制财务造假行为的作用,需要对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程序和基本特征有所了解。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程序
FSI程序的第一步是保险公司对投保公司的风险评估(review),评估由代表承保人的专业风险评估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对投保公司的财务报表风险进行评估,至少从以下三方面对公司的财务报表风险进行评估:(1)投保公司所在行业的性质、稳定性、竞争度以及总体上是否存在财务问题;(2)投保公司管理层的信誉、品行、经营理念、财务基础以及以前的经营业绩;(3)投保公司的性质、经营时间的长短、规模和经营结构;投保公司的控制环境、重大的管理和会计政策、实务和方法。
第二步: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向投保的上市公司提交投保建议书,建议书中应包括一张保额与保险费率的对照表格,即针对不同风险的公司,不同等级的保险金额所对应的不同保险费率。投保公司可以在选择最高保险金额下任何一档的保险金额及其相应的费率。建议书中还应规定相应的免赔额以控制投保人的道德风险。
第三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向股东大会(或其代表机构)呈报自己的保险计划,由股东大会决定投保多大的保险金额,也可以决定不向保险公司投保。股东大会的决定必须对外公布。
第四步:如果股东大会同意向保险公司投保某一金额的财务报表保险,则由保险公司聘请审核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投保公司进行审计。
第五步:如果投保公司的财务报表获得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向上市公司签发保单;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是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则由保险公司和投保公司重新商议保单条款(比如缩小保险范围或提高保险费率或增大免赔额等)或者拒绝承保。
第六步:投保公司向社会公众披露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七步: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资人进行赔偿。
实际上,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理念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在古典的审计起源理论中就有'保险论'一说。保险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审计费用的发生纯粹是贯彻了风险分担的原则。财产所有者为防止因经理人欺诈舞弊而引起的损失,愿意从自己可得的收入中支付一部分费用来聘请外部审计人员,对经理人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查,由此保证投资的安全。一旦审计人员因自己的过失而未查出存在的欺诈舞弊行为并导致所有者损失时,所有者有权起诉审计人员并索取赔偿。因此,在所有者眼里,审计行为视同保险行为,所支付的审计费用等同于支付的保险费用,从而达到风险分担的目的。因此,保险论认为,从风险转嫁学说出发,审计就是一种保险行为,可减少投资者的风险压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是一个专营财务报表保险的保险公司,显然,这种业务结构单一的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与真正的商业保险公司相比,其分散和管理风险的能力要差很多。经营多险种的商业保险公司,比会计师事务所更能担负其管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风险的责任。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用保险论来演绎的现行审计制度与我们提出的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这是因为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具有两个明显不同于现行审计制度的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改变了现行的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委托代理关系,改变了注册会计师利益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相矛盾的现状,取消了注册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关联,彻底实现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只有彻底改变财务报表审计的委托代理关系,才能够长久地保证公众对会计师的正直以及资本市场的公正恢复信心。
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下,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策权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转移到承保人手中,切断了公司管理层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力求充分发现和揭示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风险,杜绝上市公司会计舞弊事件的发生。保险公司的利益与上市公司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是一致的。由利益相容的保险公司来代表上市公司股东行使对财务报表的监督职责,不仅可以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公众流通股权分散所带来的监督缺位问题,而且可以解决国有股所有者缺位导致的监督缺位问题。
在这种新的四元委托代理关系中(股东、管理层、注册会计师、保险公司),会不会产生两个新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保险公司是否会出于扩大市场份额和利润的动机而放宽对上市公司的承保条件?保险市场的激烈竞争会使财务报表保险的费率不可能是垄断价格,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保险公司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利润或报出更低的保险费率。当然,我们并不能保证不会出现一些短视的保险公司采用低价竞争的手法来扩大市场份额。如果有这种问题,也不是因为推行了财务报表保险这一制度才出现的,在其他的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市场中,同样可能发生无秩序的市场竞争。
好在保险行业一直是监管最严格的行业之一,保监会在对付保险公司的违规市场竞争行为方面具有丰富的监管经验,考虑到财务报表保险这一险种的特殊性,监管部门还可以针对这一市场制定更加严格和完善的监管制度,确保财务报表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二个问题是注册会计师是否有可能被被保险人(上市公司)高价收买?这种情况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在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更依赖于保险公司。因为在财务报表保险制度中,保险公司充当的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批发商',会计师事务所失信于一家保险公司,就会失去一大批投保该保险公司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单个上市公司很难出到如此高的价格来收买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第二,财务报表保险制度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针对审计失职和财务舞弊的综合解决方案。
安然公司的财务欺诈和审计失败事件对美国乃至世界的震动都是非常巨大的。要防止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必须找出那些导致安然高级管理人员的蓄意造假和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失职的各种诱因。首先被想到的是资本市场的'非理性繁荣'、高级管理人员的'过度贪婪'和注册会计师缺乏'大公无私'的思想境界、高管人员的薪酬计划存在缺陷、独立董事不独立、会计标准过份强调具体的规则而不是原则,以及对会计行业的监督不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