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保监局在偿付能力监管中的作用--毕业论文范文、毕业论文格式、毕业论文提纲
喜欢WitkeyCity.Com,请把WitkeyCity.Com告诉你QQ上的5位好友,多谢支持!
网站地图
合作联系
收藏本站

首 页 经济学论文 财政税收 证券金融 管理学论文 会计审计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公共管理 法学论文 理学论文 医药学论文
政治论文 社会学论文 文学论文 教育类论文 工学论文 计算机论文 艺术类论文 哲学论文 文化论文 英语论文 应用文 论文写作指导

   
 ·推荐免费论文
·计算机实习报告范文
·调查报告:大学生眼中的电子商务
·当前农村初中生学习心理的调查报
·求职信的格式和写作要点 
·英文简历写作的注意事项 
·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计算机软件许可证协议书
·高三班主任工作总结
·入党思想汇报 1
 ·最近更新论文
·论建立保险巨灾应急机制
·论保险业与国民经济关系
·车险如何步入良性轨道
·寿险业经营风险与对策
·论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论保险市场的规范与发展
·保险公司职业经理人的作用和素质
·发展保险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
·西方保险风险证券化的运作方式
 ·推荐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 > 证券金融 > 保险学 > 论文正文
联系我们 客户反馈
地方保监局在偿付能力监管中的作用
来源:  [ 2006-9-6 8:46:51 ]  作者:   编辑:
收藏到VIVI | 收藏到365KEY | 收藏到YOUNOTE | 收藏到博采| 收藏到天极网摘 | 收藏到和讯网摘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监会构筑保险业风险防范五道防线系统工程的核心。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既是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要求,更是保险业充分发挥三大功能的根本前提。在偿付能力监管中,保监会派出机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派出机构是偿付能力监管的中坚力量

  (一)法律规章要求派出机构参与偿付能力监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其在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既包含正常层次的监管,即采取一定的手段对保险公司经营各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公司资产始终大于负债,以应对正常年度的赔偿和给付;也包含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即确保保险公司实际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经常保持在法定的最低额度上,以应对可能产生偏差的风险。

  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机关的法定义务,确保保险公司充足的偿付能力是保险监管机关的首要任务。

  保监会授权派出机构参与偿付能力监管。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监管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管理有关保险条款和费率。偿付能力监管在形式上虽然体现在对法人机构的监管上,但监管的内容涉及整个保险公司的监管,既包括总公司也包括分支机构。派出机构通过对辖区分支机构的监管,与保监会共同实施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二)派出机构在偿付能力监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地方保监局通过防范和化解影响偿付能力的风险因素来实现偿付能力监管。影响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主要有四大类:一是宏观经济环境,包括GDP增长、通货膨胀率和利率等因素;二是监管法规,包括资本金规模、技术准备金、投资政策、产品及其定价监管力度等因素;三是公司发展战略,包括组织架构、内部管理、经营理念、成本费用和承保理赔等因素;四是自然环境,包括巨灾、洪水和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派出机构通过作用于经营理念、内部管理、成本费用和承保理赔等“力所能及”的因素,改变了分支机构的收入与支出,进而影响了整个公司的收入与支出,最终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派出机构在偿付能力监管中的作用主要有:

  1、导向作用,强化经营管理层的偿付能力管理意识。

  各保险公司都实行一级法人制。总公司提出了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但由于其对下考核实行的是费用分配机制,分支机构只能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取费用。物质利益是决定行为准则的原动力,在巨大的费用诱惑力面前,效益考核显得有些软弱。法人与授权经营者在价值取向上的重大差异,导致了法人追求的经营目标被逐级淡化甚至扭曲,作为法人的总公司承受着由此造成的偿付能力的压力。派出机构作为当地保险市场的主管者和监管者,通过宣导偿付能力管理对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培育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者的偿付能力意识。

  2、纠错作用,确保偿付能力额度计量的真实准确。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计量数据来自分支机构的数据汇总,分支机构信息失真,也就影响风险测算结果,偿付能力额度计量就失真,监管措施也会失误。保险分支机构保费收入不真实,应收保费不入帐或长期挂帐;虚增银行存款增加保费收入,跨季度或跨年度再作退保处理;会计科目核算不真实,大量列支无真实经济业务发票的各类费用;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不真实等情况依然严重。这些情况影响经营核算的准确性,也影响了公司偿付能力。地方保监局通过日常的现场监管和非常现场监管,发现并纠正分支机构的上述现象,核实业务、财务和其他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即时性,确保偿付能力额度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3、揭晓作用,奠定偿付能力监管的实施基础。

  偿付能力监管的实施基础是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并执行到位。总公司通过授权管理、职责分工、会计控制、内部稽核、风险评估等管理机制实施对分支机构的管控,促使其在业务经营管理中贯彻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实现保持充足偿付能力的既定目标。但分支机构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总公司的内控制度往往采取“阳奉阴违”、“灵活变通”的作法,使总公司的内控制度不能落实到位,削弱了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地方保监局通过日常的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揭晓公司内控机制、管控措施和管控力度不完善之外,反馈给被监管分支机构及其总公司,督促公司“追根溯源”,加以整改,不断完善内控,为偿付能力监管夯实基础。

  4、预警作用,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实效性。

  保险分支机构为争取业绩、套取奖金和费用而造假,通过自制保单、截留挪用保费、虚假理赔等手段建立账外账、私设小金库;为完成指标考核随意调账,通过调整未决赔款准备金虚增利润;为追求业务规模,擅自扩大保险责任、降低承保条件,协议承保、坐支高额手续费、压单退费;销售欺诈误导、服务不到位、理赔难等造成客户大面积退保等。上述行为在分支机构业务经营中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司偿付能力。地方保监局通过日常的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将发现的分支机构严重影响公司偿付能力的行为上报保监会,为保监会对整个公司的风险关注和监测提供基础资料,提高保监会风险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最终取得偿付能力监管的实效。

  保监局在偿付能力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直到2003年,保监会才出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实质启动的偿付能力监管时间短,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派出机构在偿付能力监管中面临许多问题。

  (一)认识不充分

  对于偿付能力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其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的核心地位,业内出现一些片面和错误的认识。一是认为偿付能力监管只是对保险总公司的监管,那是保监会的事,派出机构无权监管保险公司的总公虱二是认为偿付能力监管就是坐在办公室要求公司报送一些监管数据,自己编几张报表,计算几个数据,测算出偿付能力额度而已三是认为偿付能力充分与否仅仅是总公司的事,与保险分支机构无关,派出机构在对保险分支机构日常监管中无需考虑偿付能力的问题,导致为监管而监管。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论文首页】【设为主页】【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回到顶部
 
上篇文章: 存款保险机构代位受偿优先权立法探究  下篇文章: 保险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问题探析
网站首页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声明:中国论文网毕业论文资料来源于网络,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立即告知,我们将删除!
联系方式: E-mail:Laozhanga@QQ.COM QQ:75931341
喜欢WitkeyCity.Com,请把WitkeyCity.Com告诉你QQ上的5位好友,多谢支持!
冀ICP备07000828号